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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医患维权新依据 医疗事故追责更细化

http://news.qm120.com2009-07-30 17:00:03 来源:全民健康网

  8月1日起,河南省医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发现过错,或者患者的权利受到伤害,将有更具操作性的处罚标准。

  昨日,省卫生厅公布了《河南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江湖郎中”行医最高罚一万

  今后,没有执业资格的江湖郎中日子不好过了,如果擅自行医,不仅要被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还将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标准》中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除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外,还将并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与此同时,对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执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给患者造成伤害等予以3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重罚。

  擅自对患者临床试验至少被警告

  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擅自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最严重的处罚是吊销其执业证书。

  《标准》中规定,未经允许对患者进行临床实验,未造成后果的,医务人员将被警告,造成一般后果的,将被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对已给予暂停执业处罚后再次发现上述违法行为,或因上述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医务人员将被吊销其执业证书。

  故意泄露患者隐私可被“踢”出行业

  医务人员为患者保守秘密已成为衡量其职业操守的一项重要规定,泄露患者隐私,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医务人员可能被吊销执业证书。

  《标准》显示,非故意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为牟取利益或故意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吊销执业证书。

  医疗事故追责更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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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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