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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乎规定”的医疗检验要经得起质问

http://news.qm120.com2010-06-08 16:15:06 来源:全民健康网

  病人知情权早已成国际惯例和行业共识,并有相关法规和条例的规定。一个优秀的医生,无论是出于“医者父母心”的道义良知,还是出于自身的职业素养,都毫无疑问地应该尊重病人的权利,让病人知情,用病人可以听懂的话语相告知。就算女童情况危急,医院也应该将情形及风险告知其父,帮他作决定。如果医生一味认为,病人如何治疗我说了算,那么,其表现就是“专业的傲慢”或是对患者权利的忽视,即使这些做法是无意的,也无法逃避人们的责问。

  尽管医院方面的回应颇有些“专业”和“科学”的意味,但这并不表明这样的解释是无懈可击的。至少,大家已经听到有来自医学界的不同声音。比如对“检查项目严格按照医院规定来进行的,我们都是一个一个套餐来做的”的辩白时,中山一院一位专家就认为可以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适当增减项目;又如,对于孩子是否应该滋病检查时,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就表示,“如果5岁的孩子有艾滋病等传染病的密切接触史,检查就是应该的。如果不是,可能就会引起质疑。”

  所谓医院的普遍规定并不天然表示它就是合理的,却可能合了医院的意。大而全的检查使医院获得了可观收入的同时,也省却了日后官司的麻烦,一旦有人质疑漏诊漏查时,院方就完全可以借详细的检查堵住指责者的嘴。而凭经验诊病减少检查项目,似乎也就不那么引起医院的兴趣了。这也是当下舆论对动辄机器伺候的大检查颇有微词的原因吧。女童误吞弯针事件是不是同样会掉进这个的泥沼,人们睁着眼睛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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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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