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农合6年为2.73亿人次 农民报销费用120亿元
http://news.qm120.com2009-08-12 11:19:17 来源:全民健康网
记 者 魏 然 实习生 邵彩霞 报道
本报济南8月11日讯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新农合制度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 2003年我省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至今,全省135 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全部建立新农合制度,参合农民达到 6439.23 万,参合率为98.61% ;从2003年到今年上半年,全省累计有 2.73亿人次农民享受到新农合补偿,共补偿资金120多亿元。
“ 我省的新农合从低水平、广覆盖起步,目前筹资标准逐年提高,农民受益率不断扩大。”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仲军告诉记者,2003年首批 7个县试点时,人均筹资只有 20 元,全省筹资 5971.29 万元。今年已达到人均筹资1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每人80元,个纳 20 元,全年共筹集资金65.56 亿元,上半年到位58.98亿元。预计2010 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将达到每人每年 100 元;2011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 120元,个人缴费30元。
“ 随着筹资标准提高,参合农民看病次均报销额和最高报销额都有大幅提高,新农合保障能力不断加强。”李仲军说,今年上半年基金补偿支出31.45 亿元 ,实际住院补偿比是 36.02% ,次均住院报销1111.81元,与去年同期比分别增加8.25 个百分点和 46.03 个百分点;实际门诊补偿比 29.84% 。2009 年全省新农合封顶线平均为4.09 万元,封顶线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25倍。
为了方便农民报销,参合农民在省内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再复印病历。在本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需办理转诊手续,医药费由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参合农民县外就医后凭证回参合地补偿。目前全省有8 个市实现了以市为单位统筹(其余为县级统筹),2011年全省将实现以市为单位补偿方案的统一,以方便农民报销和就诊。
下一步还将探索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或按病种付费等方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实行统筹区域内看病住院即时结算报销,方便参合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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