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http://news.qm120.com2010-01-12 17:11:57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安排,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的补助,按医改政府卫生投入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县级财政要保障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省级财政要强化责任,加强经费统筹力度,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财力薄弱地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给予适当支持。
六、建立和完善卫生人才市场体系,促进卫生人才的合理流动
(十六)加强卫生人才市场建设。
加强卫生行业人才中介机构和信息化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卫生行业人才社会化服务标准,规范卫生人才中介机构工作。
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人才信息网络建设。规范卫生行业人才市场管理,组建全国卫生人才资源网络,加快卫生人才市场服务体系的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十七)促进卫生人才合理流动。
加强卫生人才库建设和用人信息网络建设,为个人择业和单位用人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促进卫生人才的合理流动与配置。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代理、派遣、评价、培训、交流、存档等服务,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各类优秀卫生人才向西部地区和艰苦地区流动。
建立不同地区、不同机构间的人才流动渠道,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兼职服务、技术开发、科技咨询等方式实现规范有序流动,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资源的作用。
七、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组织领导
(十八)加大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和社会资助为辅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人才建设工作需要,逐步加大对卫生人才建设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和困难地区给予必要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人才队伍建设和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培养、选拔、评价、奖励和引进。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国际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和社会捐助,推动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整合卫生人才队伍培训资金,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形成合力。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九)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把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本地区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统一部署,保证人才建设投入,建立卫生人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地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编制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加强与卫生部门协调配合,研究制定加强各类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把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点,制定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卫生人才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整合资源,落实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出成效。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研究提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