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彻底杜绝“黑医生”
http://news.qm120.com2009-04-07 13:21:33 来源:全民健康网
身穿白大褂,挂着医师胸卡,不时拿起笔给病人下处方开药……当卫生执法人员突查正在行医的17名医师的资格时,竟有10人不能出示有效证件。
近日,这样的事就发生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的河南曙光医院。金水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当即下达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并要求无证医师立即停止诊疗活动。
“无行医资格为何给人看病?”“执法部门对医疗市场监管如此严格,为何屡屡出现非法行医现象?”记者带着这些问题在采访中发现,卫生监督执法背后的法律缺陷是“黑医生”屡打不绝的重要原因。
制裁无证行医缺乏法律支持
河南省卫生厅有关人员说,“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在现实生活中,非法行医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记者采访到的卫生执法人员几乎都无奈地触及到了这个敏感话题。
当记者问及河南曙光医院是否属于非法行医时,金水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只表示,“相关问题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而不少被采访的普通居民认为,“黑医生”的存在与卫生执法部门管理不严有关。有的说:“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大,对非法行医行为没有形成严打的高压态势。”还有的说:“卫生执法部门没有建立起加强非法行医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家医院的负责人说,“办专科很赚钱”早已不是秘密,在现在公立医院独大的格局下,相当一部分民营医院走特色专科发展之路。在利润的诱惑下,一些医院在医疗技术力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情况下,就匆匆开设专科,执业医师少、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无证行医等现象较为普遍。
“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卫生监督执法主体是卫生行政部门,并承担着医疗卫生监督职能,而卫生监督所不是执法主体,这种执法模式往往导致执法不力。”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卫生监督所人员说,在执法主体不完善的情况下,卫生执法部门不能从根本上有效禁止“黑医生”的存在,一些医院也似乎摸透了执法工作程序。
这位执法人员认为,我国现有医政管理法律、法规出台时间较早,对无证行医处罚力度不强,“黑医生”在未对患者造成身体伤害的情况下,卫生监督部门对其缺乏有效的惩治措施和手段,因此,在高额利润的驱使、并有一定的消费群体的前提下,“黑医生”屡打不绝。
医疗单位也应被究法律责任
“除了"黑医生"本人应受惩罚以外,还应当追究医疗单位的责任!”郑州大学法学院一位学者认为,要想彻底取缔“黑医生”,不能当成任务去完成,而应时刻关心群众医疗安全,除卫生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外,还需要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配合,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