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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自助透析 执行法规应考虑生命价值

http://news.qm120.com2009-04-07 11:23:13 来源:全民健康网

  为了生存,一群来北京、内蒙、山西、河北、安徽、吉林、黑龙江等地的尿毒症患者,自购3台二手透析机,在北京市通州区白庙村的一个院落,组建了一个“自助透析室”。尿毒症患者背井离乡远离亲人,这个消息听来令人寒心,可面对普通家庭无力负担的高昂医疗费,自助透析室乃万般无奈之举。
  
  不合理医疗体制催生出高昂医疗费,医院在法律保护下获得暴利。目前尿毒症属不治之症,患者想要延续生命,只能或透析。风险很大,透析收费太高。普通医院进行透析治疗,一般每次为三、五百元,每月10次为5000元。如此高昂费用,一般家庭哪能支付得起?而根据“自助透析室”核算,透析一次成本仅100元左右。一面是违规治疗,一面是无力负担费用的合法治疗,面对这两难选择,为了生存,尿症患者只能自助透析室 。
  
  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如果不是万般无奈,尿症患者怎么会不远千里来组建自助透析室。
  
  毋庸置疑,实施血液透析应在医院进行,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医生、护士、技师实施,须副高以上职称、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人担任主任。在医院以外进行透析,医疗技术水平和卫生环境都难以达标,容易感染其他疾病。因此组建“自助透析室”显然是违规的。然而,患者无钱到医院透析,就意味着等死。死亡和违规比较,显然生命的价值高于法规,因此,三河市卫生局执法人员妥善解决患者治疗问前,草率取缔“自助透析室”、没收机器,是非常不负责的行为。执法部门的当务之急是如何让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治疗,而不是简单地照章执法。
  
  制定法规的初衷是为了患者的健康得到保障,如果执行法规扼杀了患者生的希望,完全违背了法规的本意。
  
  对患者而言,时间就是生命。因此抢救病人的救护车勿需遵守交通规则,允许闯红灯、逆行。
  
  本来尿症患者就是需要社会同情和帮助的弱势群体,执法部门执法时首先应当给患者最基本的人文关怀,而不是简单机械执行法规,人的生命比法规更重要,当生命与法规相冲突时,执行法规时应为生命让道。
  
  稿源:荆楚网
  
  作者:青山逍遥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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