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奶粉”患儿渴望企业支付医疗费
http://news.qm120.com2009-04-13 09:31:41 来源:全民健康网
本报讯 (记者刘旦)受三聚氰胺奶粉受害患儿张卓宇家长张秀文的授权委托,广东律师陈北元昨天就受害患儿张卓宇赔偿一事致函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要求上述两机构尽快为受害患儿张卓宇办理其家长已经支出的医疗费报销手续,并在办理完医疗费报销手续后,按照赔偿方案支付30000元赔偿金。陈北元随即向广州媒体散发了函告信。
陈北元提供给媒体的函告信说,张卓宇为广东省卫生厅确定的广东省发现的第一例三鹿奶粉受害人。从检查到住院手术前后,小卓宇花了约4万元,这些钱大多数是小卓宇的父母向别人借来的。
函告信指出,由于小卓宇的结石病发现和治疗时间,是在去年9月份国家出台免费检查、收治的政策之前,所有费用均由其家长张秀文自付承担。张秀文多次向媒体和有关部门诉苦,并到广东省卫生厅和东莞市卫生局等部门咨询已经支付医疗费的报销问题,未果。
陈北元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的有关治疗方案和事实表明,在2008年9月12日之后的医疗费已经由国家予以免费筛查和免费治疗。但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及22家责任企业制定的赔偿方案中,并未涉及在2008年9月12日之前受害患儿家庭已经支出的医疗费如何赔偿。如果按照这一赔偿方案,张卓宇只能拿到30000元的赔偿,而其家长之前已经支出了医疗费近40000元,这等于张卓宇所受到的伤害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对张秀文这种2008年9月12日之前已经自费支出巨额医疗费的家庭,也按照同一方案赔偿是不公正不公平的。
陈北元说,三鹿集团已经将有关的赔偿款项交由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管理,并进行善后赔偿。该赔偿款部分设立的医疗赔偿基金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应对张卓宇赔偿事宜负责到底。如果上述两机构如逾期不予答复或拒绝办理报销手续,将不排除将其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