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有机锡中毒1死10多人伤 职业病认定遇难题
http://news.qm120.com2009-12-03 09:50:29 来源:全民健康网
核心提示:浙江省嘉善县一家建材公司十多名工人检测出疑似三甲基氯化锡中毒,其中一工人医治无效死亡。而在工作场所得病,想要做职业病鉴定却遭遇重重困难。他们的之路何时能变得平坦一些?
近年来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河南农民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揭开我国职业病患者现状冰山一角,职业病受害人群仍在病痛和的路上挣扎。近日,浙江省嘉善县金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一名工人任国锋被检测出疑似三甲基氯化锡中毒,在医院医治没有得到好转,回家不久后便死亡。随后,这家几十余人的厂里有十多名工人相继体检出疑似三甲基氯化锡中毒,恐慌笼罩在工人中间。
10多人疑似三甲基氯化锡中毒
轩朋是陕西人,他与死亡的工人任国锋是老乡,两人都是嘉善县金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工人,轩朋回忆了工友死亡前的身体情况。当时任国锋来找他,表示自己很困想睡觉,睡了两天两夜,不吃不喝,就说自己很困。而厂方称没事。结果回家后人就不行了,送到嘉善第一人民医院抢救了三个小时,还是没能救过来。
这件事情引起了工友们的注意,轩朋表示就在工友死后不久,他自己的身体也出现了问题。“记忆力减退了,浑身不舒服,主要是头很晕、头痛。”而一位工人的女儿陈丽则反映:“我爸爸每天回来衣服上面全部是粉尘,晚上一直睡不着,起来冷水往头上冲,一个晚上这样十几次,就跟傻子一样。”
陈丽的爸爸叫陈建军,一向身体健康,甚至连感冒都不常有,现在突然就倒下了。工友们一个接一个的倒下,大家开始怀疑是与工作的环境有关。轩朋告诉记者,他们先是在医院做普通身体检查,结果是缺钾,直到8月30日工友任国锋的死亡,工人们才重新审视了这份“缺钾诊断书”。经过经验,工人们全部三甲基氯化锡中毒。
三甲基氯化锡是一种三烷基锡有机化合物,对人体具有高度毒性,中毒的早期症状是身体乏力,伴随阵发性头痛、耳鸣、记忆障碍。重度中毒者可出现幻觉、躁狂及行为异常。
在一张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卫生学研究所的检验单上可以清楚的看到,同在金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工作的王学兵、轩朋、杨桂武、任龙四人的尿样均检测含有三甲基氯化锡,而正常人体尿液中不会含有这类化学物质。工人们告诉记者,他们的工作是把原材料打碎磨成粉,三甲基氯化锡就是含在这些原材料里面。
厂方表示事情纯属意外
轩朋在厂里工作的这段时间,厂方一直没有跟他签订劳动合同,许多跟轩朋情况相似的工人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正是因为如此,厂方就以没有劳动合同为由,不再支付工人们后来的医疗费用。
一个普通墨粉工的工作时间是从早上7点到晚上7点,一天12个小时的工作时间。轩朋告诉记者,疑似中毒的工人都没有跟厂里签订过劳动合同。直到出事后,工厂才提供了一份劳动合同,然而合同中用人单位名称一栏空白,法定代表人一栏空白,并且没有注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面对不规范的劳动合同,工友们没有在劳动合同上签字。11月18日,轩朋接到一份工厂方的通知,两日内办理劳动合同,逾期视为自动离职。
在工人带领下,记者来到这家金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工作时间厂里却没几个人。工友们说疑似中毒接连发生,大家都不敢上班了,现在留在厂里的这个人是厂长的老乡,勉强留下来的。在这间被检查出空气中含有三甲基氯化锡的车间里,部分机器仍在运作,现场工人看到记者进入发给了我们一个口罩,而就是这样一个薄薄的纸口罩也是最近才配的。
在金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厂方说不知道厂里发生了什么事,第二天金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塑胶车间负责人朱荣却又主动找到记者,表示这个是突发事件。“如果知道我们早就进行整改了,纯属意外。”
朱荣表示,由于之前一批材料的材质有问题,所以才发生了工人疑似中毒事件。现在使用的这批新材料已经没有这方面的问题了,并且已经通过了卫生监督所的检查,目前厂内设施及防护设备都整改好,疑似中毒的工人工厂方面也安排他们进一步治疗。虽然目前工人的病症还未完全解决,但朱荣表示,他们厂方一直在给工人做定期复查,路费都用了几千块。现在工人与厂方之间目前不能达成共识,朱荣说工厂方面也为了这件事情多次找过司法中心咨询。只是目前工人们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还没有下来,如果有了一份正规的诊断书,他们厂方是愿意听从职能部门安排的。
有机锡中毒国家没有职业方面卫生标准
记者来到嘉善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一位姓许的工作人员表示,工人不签合同不能算是厂里的员工,最后怎样处理就等职业病鉴定结果出来,按鉴定等级来解决。
而在职业病鉴定的主管单位嘉善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能力鉴定科工作人员陈先生告诉记者,金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工人中毒事件他们早就做过调查。陈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正规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他表示由于工人们提供的一份《疑似职业病告知书》并不规范,所以无法成为法律证据,只有拿到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才能进行工伤鉴定。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只要工作中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都有受保护的权利,现在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监管的管理职责已经划归安监局负责,记者又来到嘉善县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科科长王文君介绍,有机锡中毒国家没有职业方面的卫生标准。
嘉善县卫生监督所在今年8月就接到报告,反映金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工人出现有机锡中毒,并且告知了这些工人需要去专业机构做职业病鉴定,并要求金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做空气采样,目前仍在检测阶段。王文君指出,工人们出示的检验结果不是有效法律文件,甚至没有起码的公章。王文君介绍:“国家对空气中有机锡的含量没有一个的标准,没有说明达到多少标准是中毒症状。但是一定按照法律方式说他是有机锡中毒,至少要有标准,可能国家这方面标准比较滞后。”
王文君告诉记者,如果工人能够在专业机构诊断的确患有职业病,那么《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处理,然后按照《职业病防治条例》对工人所在工厂进行查处,所有的证明都需要权威机构的法律文件做基础。
自2002年5月1日《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职业病危害的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职业病防治体制中让企业“自证其罪”、职业病鉴定机构缺乏监督、用人单位违法成本太低等弊端已经凸显,职业病患者之路依旧坎坷。记者从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了解到,嘉善金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应签订劳动合同人数70人,而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仅有40人。由于缺少正式的法律文件,现在这些出现中毒症状的工人的医疗和索赔都碰到了瓶颈。
中国科学院候选院士、浙江省人大代表郑树表示,我国经济处于世界产业链的低端,职业病高发是特定历史阶段的特有现象。“从劳动保障来说企业方面要特别注意,管理方面要特别加强,对工作环境工作条件要尽量优化,给参与工作的人要给予额外的保护。”郑树认为,做好职业病防范才是第一步,这是工厂及工人都应认识到的。第二步是一旦发生事故,应当切实维护劳动者的权利。这一环节中,鉴定机构的中立性就显得非常重要。最后在工伤保险制度上一定要覆盖全面,不能把任何劳动者排除在外。如果没有社会保险,单寄望于用工企业,受害者很可能得不到补偿。
(浙江电视台钱江频道《新闻007》记者 李昉 实习生 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