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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医疗纠纷 山西首创运用第三方援助机制取得突破

http://news.qm120.com2010-01-06 10:34:40 来源:全民健康网

   近年来,各地医疗纠纷屡见不鲜。一旦发生医疗纠纷,部分患者及其亲属往往采取一些过激的处理方式,比如在医院设灵堂、殴打医生、毁坏医疗设备等,这种"医闹"行为,不仅使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被打乱,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也渐行渐远于正常的消费途径。

   如何规避这种现象,让"医闹"不闹?成为时下消费领域探讨的话题。

   "大闹多赔,小闹少赔,不闹不赔,我就是这么想的。"与省城某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的高先生情绪激动地说。

   "有这样的想法和行为并不为怪。"律师李飞告诉记者: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三种医疗纠纷调解途径,即医院与患者家属自行协商、请卫生部门进行医疗鉴定以及进行法律诉讼。但在实际运用中,这三种途径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第一种途径的缺陷在于,医院和患者在医疗纠纷中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第二种途径则因医疗鉴定机构多由医务人员组成,难保其中立性;第三种途径需要掏诉讼费,导致成本高。

   既如此,何为之?

   2009年11月27日,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为医疗纠纷寻求破解之道的"山西模式"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山西模式:第三方援助机制的创立

   2006年10月12日,山西省建立全国省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种人民调解制度参与调解医疗纠纷的做法甫一亮相,引起强烈反响,一时被称为"山西模式",两年后,在全国得到广泛推广。

   "接医院或患方报案后,对申请调解的案件进行立案,然后按照规程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医学技术评估,在医患双方经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调解协议,最后由承保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这便是我们进行调解的整个程序。"2009年12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韩学军主任介绍,由医学、法律、心理学、管理学和保险业方面的专家组成的调解机构,具有"第三方"的公正性,这是有别于其他医疗纠纷调解的最大亮点。

   简言之,"山西模式"的魅力所在,即第三方援助机制。

   用正在为因妻子住院而发生医疗纠纷头痛的高先生的话来讲,这一机制"俺比较信得过"。他说,这个机构由司法厅批准,受卫生行政部门支持,受人民法院指导监督,具有权威性;独立于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之外,且不向申请调解者收取任何费用,具有合理性;有独立的医学专家团和法律专家团,能提供医学、法律知识的援助,为医患之间建立了一个对等的平台,具有公正性。

   据悉,3年来,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接待申请调解和咨询4328人次,接到申请调解和咨询医疗纠纷相关事宜的电话4914次,受理各种案件1042件,已调解995件。与2007年相比较,去年10月底前,共受理医疗纠纷案件277起,增加了41.3%,共处理重大医疗纠纷案件60起,增加了275%,调解成功率从2007年的45%上升到2009年的95.5%。目前,该机构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范围已经覆盖全省11个市,正酝酿在全省各市、县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站。

   医疗责任保险:让赔付难不再成为难题

   医疗纠纷解决后,还有一道难题要解,那就是如何使赔付及时兑现?

   从2009年1月4日起,山西省正式启动"医疗责任保险",以切实解决这个难题。

   韩学军向记者介绍,医疗责任保险,就是将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扩大到医疗纠纷和外聘医务人员的医疗意外伤害,充分化解医疗机构的执业风险,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定损给患方进行合理赔偿,并通过与保险经纪公司的合作,解决理赔难的问题,为此,已详细制定了山西省医疗责任保险事故鉴定委员会制度和医责险鉴定赔偿办法。

   医疗纠纷发生后,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医学专家、法律专家和保险公司及保险经纪公司的专家,共同组成医疗责任保险事故鉴定委员会和合议委员会,实行"七名五票制"(三名医学专家一票,法律专家、人民调解员、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各一票,医学专家一票否决)集体裁定责任并作出赔偿决定。

   这一好处,在于改变了长久以来保险赔付由保险公司自己决定的局面,最大限度地兼顾了各参与方的诉求和利益。

   "参保是好事,医生每年400元,护士每年200元,并不多,但花了钱,能不能起到实际效果,保险费用有保障么?"不少医院的负责同志表现出这样的顾虑。他们认为,毕竟这是个新鲜事物,需要有适应和认知的过程。

   不管是托词还是拒绝,值得欣慰的是,目前,山医大一院、山医大二院、省肿瘤医院、省中医院、省眼科医院等多家医院已完成参保工作。与此同时,山西省各市的医疗机构参保工作也迅速启动,临汾市已有13家医院签署了医疗责任保险合同。

   开展医疗责任保险以来,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处理属于医疗责任保险范围内的案件179起,召开调解会385次,召开医疗责任保险事故鉴定会101次,医疗纠纷院外转出172起,在医院内成功调解7起,医疗纠纷平均调解天数也由参保前的22天缩短为参保后的6.5天。

   "山西模式",走出了一条化解医疗纠纷的创新之路,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6个地市建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并引入了医疗责任保险。

   编后

   人民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纠纷处理方式,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疗责任保险的结合,是解决医疗纠纷问题的一个途径,在医患之间产生矛盾的情况下,司法部门应加强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管理和支持。

   不容忽视的是,在新机制运行过程中,一些新问题也在出现,部分城市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面临资金不足的窘境,保险公司存在由于担心医疗纠纷过多、赔偿数额较大而不愿承保的情况,一些医院因保费过高而不愿意投保,有资质的调解人员明显不足,这些都可能成为机制运行中不可避免的"瓶颈"。如何有效完善机制,也是需要我们思考的一个问题。(记者范珉菲)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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