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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参保女职工自然分娩多报销100元

http://news.qm120.com2009-07-23 14:06:00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民生关注

  (记者孔令敏)日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提高北京市生育保险自然分娩医疗费用定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由1900元调至2000元,二级医院由1800元调至1900元,一级医院由1700元调至1800元。此规定已经开始执行。

  《通知》规定,参保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分娩之日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分娩之月的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低于分娩后12个月的缴费基数的,按照分娩之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补支;分娩之月的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高于分娩后12个月的缴费基数的,按照分娩前连续缴费期间和分娩后12个月缴费期间的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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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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