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歹徒被砍伤还得自付医药费 为何不能用医保
http://news.qm120.com2009-07-27 09:36:58 来源:全民健康网
躺在病床上的庞晓娟,想不明白一件事。
7月初的一个夜晚,她在路上被歹徒砍伤,一直住院治疗至今。
明明有医保的她,所有的治疗费却得全部自掏腰包。
因为有规定:她这样的情况属于刑事案件,不在医保享受的范围内,在警方抓到歹徒后,应由歹徒赔偿所有医疗费用。
但是,如果歹徒一直没抓到呢?
昨天,她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想通过记者问个清楚。
无辜被砍,因欠费已被停药7次
庞晓娟,今年58岁,家住杭州马塍路。
7月3日晚10点20分,当她经过天目山路宁波大厦门口时,一个歹徒突然从后面闯过来,用力地抢她手上的包。她刚要回头时,一把刀刺向了她的脖子。之后,歹徒又连续向她捅了两刀,接着骑摩托车扬长而去。
庞晓娟家境一般,儿子凡凡8月底就要去北京上大学,一万三千多元的学费还没有准备好。
没想到一场飞来横祸,又要面临一笔不小的医疗费。住院治疗的庞晓娟,因为拖欠医疗费已经被迫停药7次,至今仍没有恢复用药。
看着母亲脖子处的伤口,凡凡说:“只差一点点就没命了,已经刺到淋巴。每次停药,我妈妈就会发烧,躺在床上忍着巨痛……”
庞晓娟艰难地维持着治疗。有时是亲人帮助补点药费,有时是区政府送一些慰问金,这才勉强支撑下来。
但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到现在还欠了医院2000多元医疗费。
属于刑事案件,无法享受医保
庞晓娟退休前就职于杭州大厦。杭州大厦人事处工作人员说,庞晓娟在职期间就购买了杭州市医疗保险。
受伤后,庞晓娟一直以为自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不用担心医疗费用。让人没想到的是,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给她的答复是,因为庞晓娟是被歹徒砍伤住院,属于刑事案件,不在医保享受的范围内,应由赔偿责任者支付。
对此,庞晓娟无法理解。她不明白,要是歹徒一直没找到,难道医药费就要自己认栽了?
和庞晓娟同住一个病房的冯奶奶,告诉记者:“她每天因为担心医疗费只睡两个多小时,想不清楚为什么不能受保,她可是受害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