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代检频出根在“歧视” 消除偏见需多方结婚
http://news.qm120.com2009-08-07 17:33:36 来源:全民健康网
当下,除了一些小型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的医务人员,在不知诊治乙肝应遵循什么样的标准就盲目治疗外,有些体检机构也极其不负责任,无视受检者的个人隐私,直接把体检结果交给用人单位,而不是本人。甚至还有些体检机构开具了不负责任的证明,如“乙肝携带,有传染性”、“建议治疗”等处方,这些误导性的判断直接导致用人单位不敢聘用乙肝病毒携带者。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有个别规模不大的医院在体检时根本不进行身份验证,只需要填表登记就可以了。“找人代检这种行为,医院很难控制,如果要防范,需要用人单位亲自过来监督。”有些体检中心负责人表示,代检乙肝的情况现在虽然很少了,但乙肝歧视现象还普遍存在。找人代检是不对,但他们也是迫于无奈。这需要社会消除歧视,各用人单位改变观念,才能杜绝这种现象。
消除歧视需多方面结合
据统计,目前我国约有1.2亿名乙肝病毒携带者,但真正的乙肝病人仅有3000万人。近年来,反对“乙肝歧视”,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提供公平的就业环境和平等的升学机会,亟待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人们的普遍关注。从2004年起至今,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些有关乙肝的法律法规,但收效甚微。
全国政协委员董协良在今年政协会上提议,只有多方面的结合,才能够更好地从根源上消除社会对乙肝的各种歧视,真正解决因为乙肝歧视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首先,乙肝治疗亟待规范化。 “谈肝色变”是很多不了解乙肝知识的人的第一反应。许多人听信所谓的“专家”的话,进行“阳转阴”治疗,最后人财两空。其实只要肝功能是正常的,有些人是不需要治疗的,只是健康的携带者。规范治疗是目前国内外医学界的唯一共识,也是肝病康复的唯一途径。因此,患者就医时,一定要到正规大医院专科接受专业、规范的治疗。
其次,求职者须提高意识。求职者要学习和了解有关乙肝的基本科普知识及与乙肝相关的法律法规,详细了解用人单位对体检的要求。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先不要急着马上就想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时需要我们做好与用人单位负责流与沟通的工作,有礼有节,用心态、事实和良好的素质来赢得别人对你的尊重及给予你以平等的就业权利。如果努力尝试了,而用人单位还是拒绝录用,在衡量时间、精力及冷静思考后,再决定是否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就业权利。
最关键的,要督促执法部门的“有所作为”。事实上,在执法层面最关键的或许不是用人单位有无违法行为,而是执法部门对违法现象的视而不见,如果法律没有对执法部门的不作为以及求职者对此的救济途径做出明确规定,恐怕惩处乙肝歧视的执法,依然是执法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而不是保护求职者法定权利的必要组成方面。(刘朝辉 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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