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切患者好肺留病肺 家属投诉25年难讨说法
http://news.qm120.com2009-08-11 16:39:32 来源:全民健康网
25年前,福建省一家大医院误将肺癌患者张仁和的好肺切除,而留下病肺。张仁和去世后,他的家人四处投诉,于2003年将该医院推上被告席。该案历经一审、二审,近日张仁和的家人又收到福州市中院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书。
25年前事件回放
1983年底,张仁和因咳嗽、痰中带血,到我市一家大医院二内科门诊检查,在痰涂片上发现癌细胞,随后住院。
医院纤维支气管镜检查的结果是“左下叶外侧段肿瘤可能性大”;病理检查报告是“高分化鳞癌”;X线检查报告认为“左肺下叶近中心部癌可能性最大”等。
同年1月28日,医院为张仁和施行了剖胸探查手术。胸腔打开后,医生们没有摸到肿块。主刀的苏医生根据术前检查,切除左肺下叶。
手术后,张仁和的痰涂片中又找到癌细胞;病理科对左肺下叶标本进行连续切片检查,未发现癌细胞。
1984年3月底,张仁和转院上海,发现属“肺右上叶管口支气管鳞形细胞癌”。医生告知早期鳞癌手术治疗效果最佳,远胜于电疗和化疗,但现有情况不能再动手术。
1986年5月29日,张仁和离开了人世。
对这起医疗事件,福建省卫生厅于1987年11月判断为“定位误诊、误切”。
由于医院不同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限于当时的法律规定,法院无法受理这桩纠纷。直到2003年,鼓楼区法院根据有关新规定,才正式受理这桩“肺癌遗案”。
法院历经几审 都认为超时效
在历次庭审中,医院方面坚持认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这桩纠纷发生已过20年,早已超过诉讼时效,因此原告丧失了胜诉权。
张仁和的几个女儿却认为,这20年来,她们四处投诉,极力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并未超过诉讼时效。她们为此整理了厚厚几大本的材料,那上面除记载着在误诊事发后收集的有关证据,更多的是有关她们历年来向医学界、新闻界、检察院、法院、省消委会等众多部门反映情况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