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摆摊可以不管,养老谁来“管”?
http://news.qm120.com2009-08-27 08:54:02 来源:全民健康网
今年90岁的李婆婆是湖北黄冈人,72岁的女儿瘫痪在床一直未嫁。16年前,李婆婆带着女儿来到湖北武昌紫荆村,由于农村人没有养老金和退休金,李婆婆不得不靠摆摊养活自己和女儿。城管看李婆婆可怜,不忍心去管,队长还会给她钱。(8月26日《武汉晚报》)
大凡摆摊者,多是来自农村,也多是生活处于贫困者。富人是不会去摆摊的,若有,也是没事“练摊”玩,或一时兴起要体验“生活”等。因为摆摊是小本生意,利润不高且很辛苦。辛苦不仅在于其是“露天作业”,还在于摆摊者经常要受到城管执法者的“围追堵截”。弄不好,被城管执法者逮住了,轻者血本无归,重者还有可能会饱受城管的一顿老拳。
在摆摊者中,年岁大者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不过,像湖北的这位90岁高龄的李婆婆,还实属少见。也或许,李婆婆会是迄今为止历史上最年长的“摆摊者”了。90岁高龄,按理说是应该好好享福的年龄。儿孙满堂,其乐融融!但是,90岁高龄的李婆婆却还要靠摆摊来养活自己和女儿,此情此景不能不让人油然而生心酸之感!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老人“老无所依”呢?如果老人还有儿孙,不止一女,那么老人的儿孙就必须肩负起赡养老人的责任。我国法律有着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老人,是每个做儿女的义务,也是人类的传统美德。正如孟子所云,“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即便如美国这样有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的国家,许多美国人也会将父母接到自己家中照顾他们。
可是假如老人没有其他孩子,只有一个瘫痪在床的女儿,谁应该负有对两位老人赡养的义务呢?本来,李婆婆摆摊城管是要“管”的。可城管发了善心,不再“管”了。城管不“管”,只是准许老人摆摊罢了。但老人总有生病的一天,老人也总有卧床不起的一天,如此老人还如何去摆摊?失去了生活来源,还怎么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政府是否该“袖手旁观”,站在一边而不“管”呢?政府的财政来源于人民,正如我国的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的“用之于民”,就是要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而对于一个公民来说,没有什么比“老有所终”更为重要。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在许多发达国家都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养老制度。而我国的养老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特别在农村,老人依然是完全依赖于子女的赡养。虽然一些农村也开始实行了养老金制度,但有些可笑的是,发到农村老人手中的养老金少到了令人可怜的地步。如最近有网友提供的最牛农村养老金,其标准为每月3元。3元钱,能买一袋米么?买不了。便是一瓶酱油也买不了。而类似摆摊李婆婆者,在我国农村又有多少呢?他们的生活来源来自哪里,他们又该依靠谁来养活自己?政府,真的不能坐视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