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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城镇低保对象免费进医保 后年职工医保市级统筹

http://news.qm120.com2009-09-09 10:31:04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民生关注 医保 江西

  今视网讯 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根据我省医改的总体部署要求,该厅出台相应文件,在医疗保障方面明确了相关事宜。

据了解,我省将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城镇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参加居民医保将按筹资标准由财政全额负担。

  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30元

我省将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2010年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为成年人每人每年22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50元,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含未成年人)。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10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30元。

对城镇低保对象、城镇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城镇重度残疾人、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筹资标准由财政全额负担。

  今年全面推行居民医保设区市级统筹

我省将基本建立保障范围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流程统一、网络信息系统统一和实行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管理政策。2009年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医保设区市级统筹,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基本实现设区市级统筹。

另外,开展参保地和就医地间的协作,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审核、支付以及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等具体经办事务委托就医地管理,有条件的地区还应探索开展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工作,办理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练苏丹)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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