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私塾被叫停
http://news.qm120.com2009-09-30 10:17:30 来源:全民健康网
语文教材就是四书五经,英语教材是《圣经》和《莎士比亚文集》。日前,成都出现了一家全日制的私塾,受到不少家长关注,目前已有5个孩子在那里进行全日制的学习和生活。私塾主人夏先生称,自己的女儿也是私塾比较好的受益者。这种家庭式的教育模式正挑战着传统的教育体制。对此,市教育局表示,此私塾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涉嫌违规办学。但叫停声却在家长中引发巨大的争议。(《成都商报》9月29日)
私塾能否发挥“鲶鱼”效应
笔者以为,这是当前教育体制有意漠视私塾可能发挥“鲶鱼效应”的体现,是为了避免灵活的做法对僵化的教育体制带来冲击。尽管私塾教育和学校教育存在着必然的矛盾,但是,私塾教育与现代教育理应互补。私塾教育的出现,使得我国教育更加多元化,它应该与现代教育是一种互补关系,而不应该仅仅是一种独立存在的教育形式。这正是其可贵的地方。从本质上说,私塾教育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对因材施教、个性教育的渴望。
现代私塾教育可以有它自己的空间,并且成为正规教育的补充。在古代,我国私塾教育就已很发达,当时就有很多国外的学生到我国来留学。近现代也不乏优秀的家庭教育学家,如用自主教育造就非凡女儿的伟大父亲陈文福,以赏识教育法感动天下父母的伟大父亲周弘等等。他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们有效地把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进行了结合,而并不只是进行某一单纯形式的教育。□朱四倍
叫停私塾,别以义务教育之名
和三年前上海“孟母堂”的命运一样,成都私塾同样面临着被叫停的危险。不仅如此,两个私塾被叫停的原因更是如出一辙———违反《义务教育法》。对此,笔者并不以为然,《义务教育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所有的孩子有学可上,而并不是将学生受教育的方式固定化、垄断化。最起码,孩子和家长有权选择学校,更有权选择自己的受教育方式,基于这样的理念,私塾教育就应该保有自己的一块“自留地”。
拿我们的邻邦日本来说,同样实行义务教育体制,可私塾却在日本如火如荼。就义务教育的成绩和经验而言,相信没有几个国家能与日本相提并论。自明治维新之后就开始实施义务教育体制的日本,在教育模式的创新方面远远胜于我国。这当然包括日益成熟的私塾教育模式。资料显示,在1985年,日本私塾就已经达到了3.5万所,这个数字完全超过了正规小学2.5万所的数量。面对此情此景,“零封”私塾的教育机构们是感觉“成绩斐然”呢,还是无地自容呢?
在我国,经过私塾教育走向成功的案例也不在少数。除了那些违反《义务教育法》的“神童班”和“少年班”之外,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童话大王郑渊洁及其儿子郑亚旗了。当年,因为小学老师一句“你吃屎也抢不上热的”,郑渊洁毅然决定让亚旗退学,并在自己家里为亚旗开设“一个人的学校”。虽然郑亚旗没有接受正规的义务教育,他仍然成了当今社会中最成功的80后人物之一。
对待私塾教育,我国的一些教育机构的确是过于教条主义了。究其原因,当下教育部门对于教育资源的垄断则首当其冲。在垄断经营的模式之下,好像只有公办教育才是比较好的,但凡非公办教育都会受到这样或那样的冷遇,民办学校如此、农民工子弟学校如此,私塾学校亦是如此。毫无疑问,这从根本上束缚了民办教育和私塾教育在我国的发展潜力。□王传涛
不妨给私塾留条生路
自然界需要生物的多样性,教育模式同样需要多样性。先贤孔子曰:因材施教。是啊,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适合传统的学校教育模式,给这些孩子一条更适合自己的教育方式又有何不可呢?从这个意义上讲,私塾不失为是对传统教育的一种补充、突破和创新。
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周岁的孩子都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民办中小学也必须在资金、校舍硬件、师资软件和学生人数上达到政府的规定要求。以此而论,私塾的创办者不妨努力将办学的条件达到法律要求的标准。而相关立法者,也不妨摘下“有色眼镜”公正看待私塾,尽快完善有利于私塾教育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李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