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45个区县列入“新农保”试点 惠680万农民
http://news.qm120.com2009-12-24 10:00:52 来源:全民健康网
本报讯 陕西“新农保”试点本月正式启动。西安市长安区等11个(市)区县列入国家试点,榆林榆阳区等34个区县列入省级试点。45个试点的新农保制度将逐步推开,政策惠及我省680万农民。
45个(市)区县列入试点范围
我省探索建立“新农保”制度开国内先河。2007年7月宝鸡市的太白、麟游两县,以及其余10个县的50个村已试行新农保,当年参保人数就达到10万多人,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3万多人。2007年11月省政府出台了全省新农保试点指导意见,后来国家根据“宝鸡模式”确定了全国新农保试点制度。截至目前,我省试点地区参保人数已达160万人,领取养老金人数达35万人。
经国务院批复、陕西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西安市长安区、渭南市韩城市等11个(市)区县列入国家试点,西安市阎良区、高陵县、榆林市榆阳区等34个区县列入省级试点。其中,宝鸡市、延安市、铜川市所辖区县将实现“新农保”全覆盖。
本月开始,以上45个(市)区县正式启动新农保试点。 “农村养老保险是所有社保险种里涉及人数最多的。”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赵云表示。据了解,待所有试点全面推开后,全省将有680万农民被纳入新农保制度的覆盖范围,有109万农民(60周岁以上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将享受每月最低55元的基础养老金。“新农保”对参保农民实行县级统筹管理,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参保农民按年缴费 标准设5个档次
参保农民个人按年缴费,标准设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五档次。赵云副厅长表示,缴费分5档,这样农民看得清楚、算得明白,且具有弹性。100元相当于去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多,适合低收入人群,500元相当于去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6%,适合收入较高的农民。政府补贴有两部分,中央财政补贴对国家试点符合领取条件的农民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地方财政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30元,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的财政补贴增加10元,400元的增加15元,500元的增加20元。省政府还规定,70周岁~79周岁的农民基础养老金可加发10元,80周岁以上的加发20元。
首批列入“新农保”试点(市)区县
国家试点:
西安市:长安区
宝鸡市:陈仓区
咸阳市:彬县
铜川市:耀州区
渭南市:韩城市
延安市:洛川县
榆林市:神木县
汉中市:汉台区
安康市:宁陕县
商洛市:商南县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
省级试点:
西安市:阎良区、高陵县
宝鸡市: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
眉县、陇县、渭滨区、
金台区、千阳县、凤县、
麟游县、太白县
咸阳市:秦都区
铜川市:王益区、印台区、宜君县
渭南市:华县
延安市:宝塔区、安塞县、志丹县、
吴起县、黄陵县、甘泉县、
延长县、子长县、延川县、
富县、宜川县、黄龙县
榆林市:榆阳区、府谷县、定边县
商洛市:洛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