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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明确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

http://news.qm120.com2009-12-29 10:04:33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民生关注

  12月28日,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我省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意见,新《意见》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从2010年起,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从人均100元提高到150元。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6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6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30元。在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补偿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实行“住院统筹+门诊统筹”双统筹补偿模式。2010年各市实行门诊统筹补偿的县(市、区)应达到50%以上,我省鼓励以市为单位开展门诊统筹;2011年,全省统一实行“住院统筹+门诊统筹”双统筹补偿模式。

  2010年我省仍实行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模式的县(市、区),门诊家庭账户基金仍按个人筹资额的60%提取,主要用于支付参合农民门诊医药费用和住院自付费用,也可用于开展健康体检,但不能用于抵顶下年度个人缴费。实行“住院统筹+门诊统筹”补偿模式的地区,门诊统筹基金原则上为统筹基金的20%~30%,主要用于参合农民在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和乡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部分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结余基金也可用于开展重点人群的健康体检。

  2010年,我省降低了县以上医院补偿的起付线,并适当提高了补偿比例。市级医院的起付线降低为500元,省级及以上医院起付线降低为800元。在一年内因同一种疾病连续转院治疗时,只需计算其中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儿童住院的,报销起付线在同级定点医院报销起付线基础上降低50%。全省统一市级以上医院的补偿比例,各地结合当地医疗消费、住院率和基金总量确定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补偿比例。新农合补偿封顶线也由原先的3万元提高到4万元。参合孕产妇正常产住院分娩,每人次定额补助250元~300元,结合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补助的300元,实行乡级住院分娩正常产免费。全省新农合信息平台建设完成后,参合农民在县级以上医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包括中药饮片)的费用,报销比例在原补偿标准上提高10%。当年基金结余较多时,可启动二次补偿工作。通过二次补偿调节,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

  (来记者 韩晓俊)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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