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医患纠纷不能全靠第三方 需从根本上加强沟通
http://news.qm120.com2010-01-07 10:15:31 来源:全民健康网
新闻缘起
“徐宝宝”事件:第三方调查还原事实真相
2009年11月3日上午,5个月大的“徐宝宝”被双亲送至南京儿童医院。医院初步诊断病症为眼眶蜂窝组织炎。住院后至4日凌晨,患儿病情迅速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家属在网络上发帖,称值班医生当晚打网络游戏而疏于治疗,患儿母亲亦曾哀求下跪等情况。
11月10日,南京儿童医院对此做出反应,否定了“医生打游戏”和“家属下跪”等事实。院方的自行调查被质疑。
11月11日,南京市政府及卫生局宣布,成立第三方的调查组对此事进行重新调查。12日中午,包括媒体记者、网民代表等在内的14人组成的调查组成立。
11月12日下午,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局局长陈天明表示,根据第三方的调查结果,“患儿家长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调查对事件中医院所有当事人进行了处理。
从根本上解决医患纠纷,还要靠制度的改进和医患双方的共同努力
将新闻进行到底
当记者来到北京卫生法学会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时,学会秘书长兼中心主任张云林的日程临时改变了。当天他被临时通知主持几起医疗纠纷调处的专家合议听证会。记者正巧赶上,在获得允许后,参加了旁听。
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位于北京一家并不太起眼的写字楼里。但近年来,张云林和他的同事所从事的工作却吸引了越来越多关注的目光。2005年,北京市全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2008年参保医疗机构达400多家,占北京市应参保医疗机构735家的58%,缴纳保费4000多万元。
按照《关于北京市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医院向保险公司交纳保费,发生医疗纠纷后,由保险公司委托调解机构处理医疗纠纷,提出赔偿意见。而负责这一调解任务的正是北京医疗纠纷调解中心。
随着医疗纠纷的增多,作为第三方调解机构的调解中心能否真正发挥调解作用,同样引人关注。
第一现场 最难的就是医患沟通
一间狭小的会议室里,临床医学、医院管理、医疗过失认定和保险理赔方面的专家、高级法官、律师等十几人围满了会议桌,医患纠纷调处案的病历、调查报告通过投影机呈现在大家面前。
张云林告诉记者,这是大家在对几起医疗纠纷医疗过失的认定与赔偿进行因果分析、责任分析,会上允许质证,可以争议,最终将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调解达成医患双方和解。而这也是他的日常工作。
当天合议的一个案子里,从调查情况来看,并不能证明患者的死亡与医生用药存在因果关系。合议过程中,小组成员提出,患者进了重症监护室到死亡这段时间里,医院抢救措施是积极的,没有违反医疗护理规范常规,但没有告知抢救措施的风险,侵犯了病人的知情同意选择权,应当适当赔偿。
“从患者的角度来说,总认为医院存在过错,而医院也很委屈,需要一个独立的第三方出来说句公道话。”张云林告诉记者,和处在火头上的患者打交道也不容易,需要技巧,“首先要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一起探讨哪些是对的,哪些不对,这样他就信任你了。”
张云林向记者提供的一份材料显示,2008年北京市发生的医患纠纷约15000—18000起,因医患纠纷补偿赔偿总额超过1.7亿元。截至2008年11月底年,参保医疗机构共发生医疗责任争议案1675件,非诉讼与非行政的第三方调解处理达1402件,占到了83.7%。
运作模式 以专业协会为依托独立调处
“我们算社团组织的专业调解,有点职业化了。”张云林告诉记者,从1998年起,北京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就在全国率先着手探索第三方调解模式。如今,在全国各地铺开的第三方调解已可总结为四种模式。
以专业协会为依托的北京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属独立法人单位,坚持独立调处,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扰,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调解中心主持的调解协议是保险公司理赔或医疗机构赔偿的依据。
调解过程大致是这样的:发生纠纷以后,医院先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再通知调解中心,派人到医院调解。如果患者愿意调解就填写申请说明书,中心正式介入医疗纠纷,调查取证。张云林介绍,调解中心就是一个在医院、保险公司和患者之间完全独立的第三方,在第一时间内将医疗纠纷由院内转移到院外的这样一个机构,并提供一站式全程全方位服务。
张云林告诉记者,与医患双方协商、行政调解、诉讼解决相比,第三方调解程序便捷、经济和省时,不仅和谐医患关系,而且至少可节省诉讼成本1万元以上,加上“以防为主,以调促防”、降低医患纠纷发生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将会降低更大的社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