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为农民指定转诊医院被禁止
http://news.qm120.com2010-01-18 10:39:16 来源:全民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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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杨力勇)日前,河南省卫生厅下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暂行规定》。今后,该省参合农民在本县(市、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间转诊时不需办理转诊手续。该规定明确禁止相关单位强行为农民指定转诊医院。
该省规定,参合农民患病转至县(市、区)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应符合下列条件:所患疾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不能确诊的;确诊后无条件治疗需要转往县外医疗机构诊疗的;因务工或其他原因在外地居住时患病住院的。转诊转院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省卫生厅统一格式的转诊转院审批表,报县级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简称县合管办)批准后方可外转。县合管办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在办理转诊手续时,不得强行为农民指定医疗机构。
该规定强调,当参合农民因急危重症或在外务工、居住等原因无法进行正常转诊的,可先住院治疗,但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向所在县(市、区)合管办备案报批。出院后,持所住医疗机构急诊证明或务工、居住证明回所在县(市、区)办理报销手续。参合农民所在县(市、区)与转入医疗机构签订直补协议的,按照直补协议约定的转诊及报销程序办理。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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