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病互助险提标准 年缴163元最高报40万
http://news.qm120.com2010-04-14 10:06:14 来源:全民健康网
昨天,成都市劳动保障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成都市2010年自愿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按照最新公布的2009年成都市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7272元的标准(即原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今年,不同类型的参保人员自愿参加大病互助保险的人员,最低缴费仅90元,最高可报销40万元。今天起,符合参保条件,且有意愿参加大病互助保险的人员即可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大学生参互助险最低缴费90元
按照市劳动保障局此前发布的大病互助保险的政策,以及最新公布2009年成都市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7272元的标准,以个体方式参加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大病互助保险。各类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分别是:
以住院统筹方式参加了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和参加了成都市201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城镇居民和中小学生儿童以及婴幼儿,按2009年成都市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缴费标准为163元。
参加了成都201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按2009年成都市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缴费标准为90元。
2010年5月31日之后出生,且参加了201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按2009年成都市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缴费标准为163元。
未参加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但在4月1日前参加了《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三》,且连续不间断或一次性缴纳若干年费用的人员,按2009年成都市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缴费标准为204元。
今天起,符合参保条件,且有意愿参加大病互助保险的人员即可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