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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立法保护劳动者 拿到你的高温津贴了吗?

http://news.qm120.com2010-07-08 10:59:49 来源:全民健康网

  酷暑“烤”验 你拿到高温津贴了吗?

  前日清晨,沈阳下起了阵雨,终于给连日来的闷热带来一丝凉爽,可天气预报报道,受华北等地高温影响,近期我省辽西地区也将马上被高温笼罩,最高气温甚至高达35℃至36℃。

  天气热了,大家谈论的话题也不禁围绕起了高温。有的单位发了降温费、有的单位天天有西瓜吃,这些都成为职场人见面闲聊的话题。

  近日,北京等一些城市还纷纷调高本地的高温津贴标准,我省是否对高温津贴也有相关的规定呢?沈阳市的高温**又是如何执行的呢?

  现状:降温费不是谁都有

  “高温津贴?是不是就是降温费呀,我们单位一般到夏天都有降温费,以前是每月100元,现在好像涨了吧。 ”在沈阳市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刘静雯说。

  昨日,记者来到沈阳市黄河北大街附近一家建筑工地,看到施工人员正在冒着尘土紧张工作,“高温**?没听说,老板没提。 ”正在拌水泥的张师傅憨憨地对记者说。

  高温**:变相为水果饮料等福利

  在沈阳市某外企工作的刘鑫说,虽然公司从未给员工发放过高温津贴,但是一入夏季,办公室的冰柜里就有各种雪糕、饮料,每天中午公司还安排专人到水果店买水果,几乎天天都有西瓜吃。

  “发也发不了多少钱,大家一起吃了还挺好的。 ”刘鑫笑着说。事实上,记者采访了解到,很多单位都将高温津贴变相为各种夏季的福利给员工享用。

  劳动部门:高温**不是强制的

  事实上,辽宁省一直没有出台关于高温津贴的专门规定,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士解释,主要是因为辽宁地处北方,高温天气较南方相对要少。但是,有些特定的行业在特殊的工作条件下按要求要给员工付高温**,比方说炼钢锻造等行业。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士则解释,目前,沈阳市有很多国有企业和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单位,都会在夏季给员工发放两到三个月的高温**,或是通过其他方式为员工**。但因为没有**明文规定,所以用人单位发与不发或是发多少,劳动部门也无权约束。

  专家:高温**应在社会保障之列

  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的,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就稍微高点。目前执行的是1960年版本的 《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此外2007年国家还下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但这些都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细则支持,在执行和监管上存在难度。

  辽宁省社科院助理研究员王磊博士认为,高温**,不应仅仅是个别用人单位发给员工的福利,更应该被列入社会保障的范畴,让所有劳动者享有。他解释,随着气候的变化,高温天气的增多,用人单位有必要对在特殊时期工作的员工进行必要的**。

  “其实,高温**的发放也不必拘于一种形式,可以设定几个方案,比方说直接将高温**列入工资的组成部分;或是可以允许各单位自行处理,比方说为员工发放降温物品等等。但是,对高温津贴的额度应该有个地区的统一标准或比例,这样就可以避免某些单位的高温**流于形式。 ”

  王磊认为,实际上,对高温下工作的员工的**不仅仅应该局限于高温津贴。在防暑降温方面,用人单位更应该注重对员工工作环境的改善。王磊认为,这也是制定**应该考虑的一个方面。同时,也是劳动者应该享有的权益。

  释疑:在高温天气下工作中暑了,算工伤吗?

  夏季,尽管有些天酷暑难耐,但部分建筑工地上的工人仍然坚持户外高温作业;不管天气如何,你也会看到环卫工人在马路上坚守着岗位。如果这些在高温下工作的人中暑了,他们算不算工伤呢?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人士解释,是否属于工伤,要从3个要件上充分考量,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此外,我省的工伤管理规定还侧重于视“结果”而定,比方说,一般中暑休息一下就会好转,自然无法认定为工伤。

  记者 吴双

  (辽沈晚报)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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