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否认“碘过量” 降低碘含量并不意味碘过量
http://news.qm120.com2010-07-28 09:25:31 来源:全民健康网
新华网北京7月27日电(记者周婷玉)卫生部26日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拟降低我国食盐碘含量的上限值,同时全国也将不再统一碘盐浓度。
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调整?这是否意味此前我国补碘过量?我国食盐碘含量标准进行过几次调整?针对这些疑问,标准的主要研制人、卫生部碘缺乏病专家咨询组组长陈祖培27日接受了记者专访,详解这次标准的主要内容。
降低碘含量并不意味碘过量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国食盐碘含量将由20-60毫克/千克,调整为20-30毫克/千克。“这是一次很正常的微调,这样的调整并不意味着我国人群补碘过量。”陈祖培说。
此前有报道提出,食盐补碘可能导致我国沿海地区人群碘营养过量。对此,陈祖培介绍说,卫生部专门就此发布了《中国食盐加碘和居民碘营养状况的风险评估》,报告表明:从人群尿碘水平和膳食碘摄入量两方面评价,我国除高水碘地区外,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的碘营养状况处于适宜和安全水平,沿海地区也不例外;食盐加碘并未造成我国居民的碘摄入过量;我国居民碘缺乏的健康风险大于碘过量的健康风险。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普通人群碘营养水平适宜标准为,尿碘中位数在100微克/升-200微克/升之间,孕妇人群的碘营养不足标准为小于150微克/升。2009年我国沿海地区调查显示,上海、辽宁、浙江、福建等沿海地区、乳母和儿童的尿碘中位数都在100微克/升-250微克/升之间,碘营养状况总体上是适宜和安全的,但尿碘水平偏低个体比例较高,尤其是孕妇,尿碘水平低于150微克/升的人群比例为46%。
陈祖培说,人体碘营养63%来自食盐,来自食物的很少,而且也不是所有的海产品都含碘高,所以沿海地区人群不一定碘摄入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