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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规范收费效果引存疑 模糊通知治标不治本

http://news.qm120.com2010-08-05 09:09:28 来源:全民健康网

  ■法律界声音

  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詹礼愿:

  银行强制收费是垄断行为

  银行和客户是一种金融服务合同关系,哪些要收费,收多少都应该由合同双关共同决定。应该在客户开设账户时就将所有收费项目明确告知客户,客户签字认可才可以收取,否则都是无效的。现在银行的收费项目却越来越多,违反了《合同法》和《物权法》。

  很多银行把自己当成政府部门一样想收费就收费。现在银行把储户当成提款机一样,随意收取手续费。银行的服务并不是免费的,银行已经用储户的钱去发放贷款,从中赚取了利润。我们把钱存在银行里,银行拿我们的钱去赚钱,我们想用自己的钱的时候却还要交乱七八糟的手续费。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面对银行的强制收费,客户无权选择,这是很明显的垄断行为。商务部应用《反垄断法》对银行进行处罚。通知里面没有说具体什么项目违规不合理的,但从《合同法》角度看,未经客户同意,所有项目都是无法律依据的。

  南方日报记者黄倩蔚

  实习生王霞

  ■记者观察

  事后补救不如事前引导

  广发证券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游文峰认为,银行希望跳出依靠储蓄信贷传统收益模式,走收入多元化创收模式无可厚非,但一举一动须顾及公众利益。银监会的通知可以说从政策层面规范了对银行业服务收费的管理。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彭澎认为,现在的问题在于银行在增加收费的时候往往是没有商量余地的。除非引发争议,否则就视为“合理收费”。这源于银行业的市场是不充分竞争市场,在这个市场环境内,消费者是被动的。因此,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在必要的时候及时发出声音。

  “其实,我觉得如果银行把常规性的服务水平提升了,适当就一些增值务项目收取费用还是可以接受的。但关键问题是,不能让消费者稀里糊涂地消费,每项收费都应该提前告知并且公示。”家住广州市白云区麓湖路的刘女士说。

  业内专家指出,目前对于银行业服务项目收费的管理上相对滞后,往往是等到出现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后,监管部门才出来“灭火”。

  “与其事后补救,不如事前引导。”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治超说。

  廖治超认为,这次银监会出台的整改通知在短期内能够对银行业服务项目收费混乱的现象起到一定抑制作用,但通知毕竟不是立法,只是暂时解渴,约束力有限,如果不从源头上进行监管根治,相信过不了多久,又会冒出新的乱收费花样来。

  游文峰说,原来证券公司要收取客户的下单费、委托费、电话费等相关费用,但正因为市场竞争的结果,现在这些收费都没有了。

  彭澎建议,银行业需要进一步开放,充分竞争,让大家提高服务水平,让民间资本进来,这样服务和收费水平自然得到调整,收费合理服务好的自然得到认同。

  “要对银行业的市场监管进行细分。四大银行占据了市场份额的七成,从前几次的收费风波来看,往往是财力雄厚的大型国有银行率先提价,而中小银行随后跟进。建议对这类‘领头羊’的行为要重点关注,及时引导。”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说。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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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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