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医疗官司有三大缺点 “医闹”竟成解决纠纷捷径
http://news.qm120.com2010-08-19 10:46:19 来源:全民健康网
由于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专家们来自当地各医院,彼此是一个职业共同体,难避“裙带关系”的嫌疑,加之医疗事故鉴定复杂的特点,不少百姓对鉴定结果反复求证。从市级医学会的首次鉴定到省级医学会的再次鉴定,乃至中华医学会的最终鉴定,征程漫漫,历时多多。而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不计算在法院审理期限之内,也影响了诉讼时长。
如果法院优先适用医疗事故鉴定,当患方有充分理由说明医疗事故鉴定证据不足时,还可申请法官启动司法鉴定。
“如此周折,一场医疗官司打下来,花上一两年时间是很正常的。”
此外,多数法官不懂医也是医疗官司历时长的一个原因。审理医疗纠纷的法官大都没有医学背景,只能简单理解鉴定结果,对复杂情况摸不准时,会再增加咨询、求证等工作,影响判案时间。
事实上,患方诉诸法律,是想及时兑现财产补偿,案子拖得久,人力、物力、财力成本投入增加,谁还愿意打官司?
2.成本高——
医疗事故鉴定费、司法鉴定费、律师代理费、食宿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开支,让许多想上法庭讨说法者望而却步
【案例】
1999年,安徽省马鞍山市的魏女士发现女儿比同龄孩子矮小许多,于是带她到南京市一家知名医院检查,孩子被确诊患上一种基因疾病,医生建议注射生长激素。
注射5年激素后,家里实在没钱了,只得停药。然而,停药不久,孩子出现性早熟症状。9岁的女孩开始来月经,骨龄已经达到13岁儿童的水平。由于骨缝即将闭合,孩子身高将停止在1.4米左右。
魏女士找到南京那家医院,院方坚称“没误诊”。她带着女儿到上海两家医院检查,结论却大相径庭。魏女士申请医疗事故鉴定,2007年12月27日,南京市医学会做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
魏女士不服,却又无奈:“为给女儿治病,家里的积蓄花光了,还欠三四万元的债。我们连做医学鉴定的钱都是借的,哪还有钱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