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我国养生市场没有监管 10年数人被揭穿
http://news.qm120.com2010-08-26 11:06:23 来源:全民健康网
当前养生派别多为“洗澡水”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被郭嫣信奉若神的某老师曾凭借一本养生书长期蝉联各大图书排行榜榜首。但是,不久前,有媒体曝光称某老师至今仍是初级护士。对于某老师的书,网友则戏称其为“杂志、报纸上中医小方子的剪报集”,“可以说是将大众杂志上的科普文章、一些医学杂志文章、小报医药广告、她自己的胡思乱想拼凑在一起的一个糊涂汤”。
近年来,养生领域可谓人才辈出,在李一之前,江湖上叫得响字号的就有:
“芒硝治百病”的胡万林、“山药薏米王子”中里巴人、有“中医养生界于丹”之称的曲黎敏、推行“断食排毒法”的林海峰、“京城太医”刘弘章等等。
在如此众多的养生学说中,究竟有几分真假?北京协和医学院流行病学教授黄建始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养生学说是农业社会经验医学的衍生物,精华和糟粕共存。目前市场上打着养生旗号圈钱的人兜售的大多是应该倒掉的“洗澡水”,并非真正的传统养生精华。今天的科学证据给我们提供了合理搭配、平衡膳食的科学指南,我们如果不按照科学指南去做,只听信某些人的花言巧语,这本身就形成了一个增加患病和死亡机会的健康危险因素。
“养生专家”应担哪些法律责任
鉴于目前养生市场乱象频出的现状,《法制日报》记者进一步走访了法律界人士。
北京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张峻铭向记者分析了“养生大师”们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从法律责任上讲,一些‘养生专家’虽然并未直接损害他人的健康,但如果有公众因听信‘专家’的言论,或者按‘专家’开出的方子养生而导致身体出现问题,这些‘养生专家’应承担间接法律责任。”张峻铭说。
“这些‘养生专家’以出书或专题栏目的形式将食疗方法公布于众,进行推广,就应当对食疗方法的安全性、效果性进行必要的验证,也应意识到别人照书本推介的方法去做可能带来的后果,比如生吃活泥鳅引发寄生虫病等。”张峻铭分析说,同时,“养生专家”如果坐堂开方子,不管开的是食物、保健品还是药物,只要面对的是患者而且是以治病为目的,就要为所开的方子承担后果。此外,“养生专家”如使用虚假的身份、编造虚假的养生知识或借助“托儿”宣传食疗效果等行为,就构成了民事欺诈行为。
张峻铭还认为,作为信息平台的出版社、电视台等媒体也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为只有媒体大肆向公众推出和宣传,才使公众对‘养生专家’深信不疑,纷纷效仿,最终导致一些损害人身健康、延误治疗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