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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 叫罔顾生命者去监狱里清醒一下

http://news.qm120.com2010-08-27 15:35:12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民生关注 醉驾 入刑

  听过不少醉驾和飙车等高度危险的交通行为将有专有的刑事罪名(可能叫“危险驾驶罪),会大大提高醉驾和飙车的犯罪成本。作为倡议“重刑治醉驾”的人,对此感到异常的高兴,醉驾之于他人的伤害是存在主观恶意人性恶劣的体现,而且恶意不小,我们不能说醉驾的动机不像其它危害公共安全的罪行那样是或伤人而将主观恶意弱化到刑法的考量之外。

  醉驾的危害性及其必然性是显而易见的。一个人,只要他醉酒驾驶就是在主观上放任或伤人的行为发生,对这种对他人生命严重不负责任的放任不予最有力度的遏制,绝对是非人性的。我曾经说过我们应该向孙伟铭道歉,道歉的理由一是执法不严,二是惩戒不重。如果孙伟铭知道醉驾是要被处重刑的,他极有可能就不会放任其罪行的发生。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如果只会判“吊销十二个月的自由”,那么就会像醉驾一样满大街都是;如果只会判“吊销十二个月的”,那么你我的妻女定然成为色狼的玩物。

  反对醉驾“入刑”的人老说要尊重刑法的精神。我搞不懂刑法的精神究竟是什么意思,但我想刑法精神应该侧重确保更多的人不被放任的错误所杀。当前以及未来至少五十年之内,重刑惩戒是唯一能够让刑法精神在现实中闪光的手段,也是我们的法律能够充分体现法治人性重要途径。

  人类的爱更多地表现为理性之爱,理性之爱之所以高于动物的本能之爱,就是因为理性之爱是有原则、有秩序、有目的、有策略、有远见的爱,这种爱,让人性获得了兽性永远也不可获得的美,也让人类社会有了恒久不去的温暖。

  据说,有史可查的中国第一辆汽车和酒驾第一人都和慈禧有关。这辆汽车是袁世凯买来送给慈禧作生日礼物的,老佛爷一高兴,赏给司机孙富龄一碗酒喝,孙富龄酒驾,撞死一名太监。当然,老佛爷的御用司机不会因此受到法律制裁。

  而事实上,此后100多年里,酒驾、醉驾也鲜有被判刑的。但很快,醉驾者的“逍遥”日子将一去不复返。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增加了“醉驾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一条款;而全国人大常委会组员25日分组审议该草案时,很多人更建议删除“情节恶劣的”的表述,加重对醉驾的惩罚力度,同时对醉驾肇事数罪并罚。对于醉驾入法,虽然多数民意和“全天下男司机的老婆孩子都举双手赞成”,但仍有反对的声音。在这种背景下,全国人大常委会组员还建议加重处罚,其映射的正是当前醉驾屡屡肇事却难有彻底改观的严峻现实。资料显示,从上世纪80年代末至今,中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十余年居世界第一。去年中国汽车保有量约占世界的3%,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占到了16%,其中酒驾、醉驾系主要罪魁。

  酒驾和醉驾近年不断飙升,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带来巨大威胁。虽然公安部去年开展了严厉整治酒驾专项行动,但醉驾事故仍未中止。且近年醉驾事故有性质逐渐恶劣的苗头,如2008年成都孙伟铭、2009年杭州魏志刚醉驾肇事案,让人触目惊心,留给社会太多的痛楚。醉驾为何屡禁不止?其原因有二:从社会文化、道德因素而言,中国有着几千年酒文化传统,也一向讲究人情的,而现代文明的汽车文化尚未深入人心,驾驶员对自己的安全有较高意识,但尊重他人生命的意识则较淡薄——其核心是公共道德意识的薄弱。从法律层面而言,法律疲软,处罚过轻,违法成本太低,罚款、记分、扣本甚至拘留都不能真正触及醉驾者的痛处,一定程度助长了驾驶员的侥幸心理。

  而在国外,酒驾醉驾的立法虽不尽相同,但都比较严厉,如美国对酒驾实行“零容忍”,警察查到后会立即逮捕,美国一名男子因为9次酒驾(未祸及人命),近日就被重判终身监禁。

  目前,中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还在审议中,不论全国人大常委会组员的建议最终能否被采纳,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醉驾必然入刑。醉驾入刑,法律责任的升级将有效震慑驾驶员醉驾的违法冲动。否则,“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这句话,将在醉驾者发动汽车那一刻得以应验。还要看到,今年上半年国产汽车产量稳居全球第一,去年销量全球第一,中国,正在大步跨入汽车社会。但汽车增多、驾驶员增多只是汽车社会的表象,还需要良好的汽车文化这一内核予以支撑。而汽车文化就表现在良好的交通秩序和驾驶员良好的公共道德上,这二者的形成,无不有赖于严格的法律制约。所以,醉驾入刑,既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宁的现实必需,也是为构建汽车社会提供法律保障的未来所需,这对于和谐汽车社会的构建,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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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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