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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子女 判刑“非法获利”

http://news.qm120.com2010-09-01 09:40:41 来源:全民健康网

  父母悔罪可酌情量刑

  如果父母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被追究刑责后,对于刚刚回到父母身边的孩子成长是否会带来影响?

  薛淑兰表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在量刑上会充分考虑到对孩子成长的影响,如果父母有悔罪表现,法院会酌情判刑。如果父母没有深刻的悔罪表现,司法部门还会通过孩子其他家属、收养家庭、福利机构等其他渠道给孩子提供舒适的成长环境。

  数据

  前七月过半拐卖案判重刑

  2010年1月至7月,全国各级法院受理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已达1233件,审结1060件,同比上升45.23%和32.43%;受理、审结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案件同比上升46.81%和33.33%。孙军工透露,1月-7月,对于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法院的重刑率为57.90%。

  孙军工解释说,重刑在司法中主要指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这表明了司法机关对该类型案件的高压态势,这种高压态势今后将一直持续下去。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发生在农村地区较多,受重男轻女的观念影响,拐卖者拐卖男婴较多。最高法刑一庭副庭长薛淑兰透露,在福建、山东,有的村子收养男婴较为普遍。本报记者 邢世伟

  案例

  收买被拐卖儿童被判刑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公布了一起收买被拐卖儿童案的典型案例,警示“潜在收买者”。

  被告人李中梅已生育两名女孩,得知安廷早(已判刑)系拐卖儿童的,遂请求其帮忙购买男婴“收养”。2008年1月,经安廷早联系,李中梅随其去山西省忻州市,收买被拐卖的男婴一名,支付36000元。2008年10月,经李中梅介绍,王新芝(同案被告人,已判刑)从安廷早、谢长府处收买一名被拐卖的男婴。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中梅明知是被拐卖的儿童仍予以收买,并帮助他人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鉴于李中梅收买儿童系为了私自收养,且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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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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