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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定未婚生育最高可罚25万 逾四成网友反对

http://news.qm120.com2010-09-16 10:21:56 来源:全民健康网

  在关于你认为最不该罚款的是哪种生育行为这个问题上,56%的网友选择了“未婚生育”,他们认为年轻人经济基础薄弱,如果认识到错误,应该网开一面;11%的网友选择了“超生”;7%的网友选择了“婚外生育”;26%的网友选择了“都不该”。

  网友们对重庆的这项规定怎么看呢?45%的网友表示反对,他们认为这是法律干预道德问题;35%的网友对此表示赞成;20%的网友选择了“不知道”。

  快报记者 张虎

  专家访谈

  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家肖泽晟:

  简单处罚达不到效果

  “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方式来处罚非婚生育的规定,总体来说弊大于利。”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家肖泽晟认为,很多违法生育者可能迫于经济上的压力,不给小孩上户口,黑户越多,越不利于人口管理。

  据肖泽晟介绍,不管是婚内超生还是婚外生育、未婚生育都是违法生育行为,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在肖泽晟看来,通过采取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措施来处罚违法生育者,最大的问题在于执行时是否可以做到公平。具体来说,就是对一般人和有钱人的罚款数额上不能采取统一的标准,要根据他们的收入情况区别对待。对于一般人来说,缴纳一笔社会抚养费可能很吃力,但对于有钱人来讲,想要孩子,只需缴纳些费用,对他们而言不算什么。甚至有些人认为,有钱人可以给子女提供更好的生长环境和教育机会,所以可以多生,这些冠冕堂皇的借口其实是错误的,因为,不管是有钱人还是一般人,在生育权上人人平等。

  “虽然重庆的规定能在一定程度上震慑违法生育,但仅靠简单处罚,并不能达到效果。计划生育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还需要综合治理。”肖泽晟认为,人口流动加快以后,很多人会选择跑到外地生孩子,再加上现在私立医院越来越多,很难查出哪些是违法生育。所以,这项规定执行起来也有难度。

  “生育权转让也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一种思路,有些人不想要孩子,可以把生育权转让给想要孩子的人,但这个执行起来比较复杂。”肖泽晟说。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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