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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犯罪严惩通知非突然 将是长期司法**

http://news.qm120.com2010-09-19 11:02:16 来源:全民健康网

  本报讯 据央视《新闻1+1》报道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依法遏制和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当判死刑的一定判死刑。相关人士称,这个通知并非突然行动。另有专家分析称,该通知并未划定时限,是一个长期规定。

  法学会专家称严厉通知非突然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冯玉军介绍,这其实不是一个突然的行为,从2008年发生三鹿婴儿奶粉事件以后,在2009年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到今天连续三年,一浪高过一浪,这是全方位地营造或者构建食品安全的一个新的标志性事件。

  冯玉军说,食品安全犯罪和一般的经济性犯罪还不可同日而语,危害的是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健康权,这些权是所有人权当中最可宝贵的,最可珍惜的,也是第一位的,它不应该比照经济性犯罪,跟经济性犯罪有本质区别。

  教授称通知传达严惩信息

  北京大学王锡锌教授认为,该通知传达一个信息,那就是严。

  王锡锌教授认为,对于这样一个重大问题,已经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而是涉及民众的生命健康问题,民生问题,民心问题,不严不行,当严则严。

  专家认为目前法规尚未到位

  王锡锌介绍,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则涉及法是怎么规定的。对某些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不论是生产经营等过程,还是包庇、纵容的职务犯罪,假如法律规定门槛太低,惩罚就不够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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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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