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胎盘倒卖无法可依 市价不断上涨刺激贪欲
http://news.qm120.com2010-09-20 10:00:47 来源:全民健康网
作为中药存法律空白
针对胎盘的处理,包括医院是否可转让给药企等,目前尚无法律法规
因国家禁止买卖人体胎盘,从医院到制药企业,只有无偿转让胎盘一条途径。不过目前国家尚无相关规定。
记者调查的几家医院,也未发现与药企之间存在免费转让胎盘的行为,通许县、淮阳县的几家受访医院均表示不了解相关情况。
9月14日,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法学教授卓小勤提出,对于人体胎盘这种既是人体组织,又是中药材原料的特殊对象,目前存在政策、法律不衔接的问题:“针对人体胎盘的处理,国内没有高层次的法律法规,这是一个真空地带。”
据他了解,如按照正常程序加工,风干、粉末化后,紫河车可能存在的大部分病菌会遭灭活。
9月11日,通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张卫东提出,“紫河车”作为常见中药材,既然被列入中药药典,那法律法规就应当对相关制药企业获取人体胎盘的渠道作明确规定,否则容易滋生灰色空间。
据卓小勤介绍,国外有人体组织器官法,而国内在起草《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时没有把人体组织放进去,仍按照惯例当作医疗废物处理。
通许县人民医院业务院长沈永军建议,如果确实需要人体胎盘供应药材市场,不如由国家规定,医院可以无偿向有资质企业提供健康胎盘。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阅到,有一些制药企业生产的紫河车胶囊、人体胎盘组织液已获得国家药品准字。
无法对贩卖者立案
无论是警方还是卫生部门,都没有找到相关法律处罚倒卖者,只好将其释放
8月26日,通许县卫生监督所以县人民医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对通许县人民医院处罚金3万元。
相关值班医生、助产护士受了内部处分,不过没人承认倒卖过胎盘。医院的自查报告也称:“我院倒卖胎盘暂时因缺少过硬的客观证据而落实不了。”
通许县人民医院业务院长沈永军说:“医院绝对没有对妇产科下达类似"创收"任务,但不排除妇产科有人背着医院参与此事。”他承认,有人托关系找医院买胎盘,不过数量很少,自己吃。
目前通许县警方查获的191个人体胎盘,还冷藏在通许县卫生监督所。
两名涉嫌倒卖的嫌疑人,在8月23日当晚8时被允许离开。
9月3日,通许县特巡警大队长赵鼎说,并未对两人立案,因为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他说自己还未处理过类似事情:接警时,一面派警员布控,一面给县、市两级公安局法制科打电话,咨询相关法律。
他被告知,人体胎盘是医疗废物,除非嫌疑人的行为导致了重大传染病的流行,才能依据刑法立案。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也没相关条文。
也就是说,虽然不准买卖人体胎盘,但对于倒卖者无法处罚。赵鼎说,他们只好向卫生执法机构移交。
9月7日,通许县卫生监督所所长杨运涛表示,卫生系统也没有相关法规对倒卖者处罚。询问完毕后,卫生监督所不得不释放二人。“这几天再打电话,根本找不到人,他俩连被警察暂扣的车都不理了。”
查获的191个紫褐色胎盘,目前等待着被塞进开封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焚烧炉中。杨运涛说,只有这样才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