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杨华云
http://news.qm120.com2010-10-21 09:47:55 来源:全民健康网
- 亮点
赔偿费用具体范围获明确
据了解,条例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各省级财政部门意见过程中,有单位建议明确国家赔偿费用的范围,避免操作中产生误解。
因此,送审稿规定,本条例所称国家赔偿费用,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向赔偿请求人支付的费用,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应当支付的赔偿金,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应当支付的赔偿金,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支付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和相关费用。
先行支付制度被取消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结合现行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送审稿删除了由赔偿义务机关先从本单位预算经费和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资金中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规定。
国家赔偿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国家赔偿费用。据新华社电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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