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禁止怀孕14周以上堕胎 违者取消生育指标
http://news.qm120.com2010-11-08 16:09:43 来源:全民健康网
新华网11月8日报道对“怀孕14周以上人工流产”说不,在海南已经成为现实。海南省出台实施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中,非法鉴别胎儿性别、性流产、引产在海南省被禁止。对怀孕14周以上擅自终止妊娠者,将实行责任追究,取消生育指标,如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据了解,这项法规目的在于控制新生儿中男婴比例过高。对此,不少市民表示,非婚孕妇肯定不愿去政府开证明,会不会导致她们更倾向于选择非法医疗诊所?
新规怀孕14周以上不得随意堕胎
为何会定在14周不得堕胎?省计生委工作人员对商报记者解释说,一方面14周时用B超可以清楚地鉴别性别,这个时期属于引产的范畴。另一方面通过羊水穿刺也可以鉴别出胎儿的性别,但比较危险,掌握这种技术的人也不多。
同时,并不是说不许引产,因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或者胎儿有严重缺陷;或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因离异、丧偶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人工终止妊娠,均可向计生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可到指定的引产机构进行终止妊娠手术。
新规实施后,海南对胎儿性别鉴定和**的人工终止妊娠将有法可依。
新规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凡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必须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施行;终止妊娠药物必须在获准使用该药物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内,并在医院指导和监护下使用。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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