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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惩罚不重难绝回扣

http://news.qm120.com2010-11-22 14:05:28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民生关注 惩罚 回扣

  事实上,医院被曝“回扣门”,在浙江已不是第一次。

  去年,一名医药代表在宁波某医院公开发回扣,有关部门当场从其包里搜出29只尚未分发完的信封,内有现金1.3万余元。之后,相关医护人员受到行政纪律处分。

  今年3月,温州市某知名论坛出现《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六十多位医生涉嫌受贿》的帖子,帖子作者“onetwo12”详细写明了温州医学院附二医67名医生收取由北京澳诺生产的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回扣的医生名单,并且清楚地记录了部分医生每月所收回扣的数目。

  在论坛上,“onetwo12”公布此药物的流程情况:该药以12支的每盒7元、24支的每盒10元的价格卖给代理商,再由代理商通过合肥一家医药公司进入温州,并由医药代表余某在温州行贿。

  今年5月,一个署名“外滩18号”的网友在宁波“易索论坛”口水吧和“天一论坛”发帖称,他在宁波市第一医院捡到一张单子,上面写有宁波市第一医院40余名医生的工号、名字和所属科室,并详细记录了某种药物的用量及总价,还有一列手写的数字,疑为医药代表给医生的回扣金额,其回扣比例高达20%%。

  一时间,“回扣门”在宁波闹得沸沸扬扬。事后,有关部门按图索骥,宁波第一医院作出正面回应,承认名单上的医生确为该院医生,包括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到主治医师,但认为“用量并没有超出规定用量”。此前,宁波第一医院刚获得“2009年宁波市卫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医院屡屡被曝“回扣门”,在网络上,许多网友声称医生拿回扣、病人塞红包已成了习惯,不少人认为回扣屡禁不止,根源在于制度。

  近年来,卫生部门把医院行风建设和廉洁执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卫生部和浙江省卫生厅都有相关规定,要求医院医生在临床行医过程中,严禁设立和收取药械生产或经营单位发放的“临床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核方费”等形式的变相回扣。

  在宁波,早在2001年就出台了《关于宁波市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和红包的处理的暂行规定》;在杭州,为了防范医药代表给医生回扣,杭州市卫生局也出台规定:医院的电脑信息系统只有院领导和信息中心主任有权查看。这样,一家医院里能看整个用药信息的不会超过3人,医药代表拿不到用药记录,给回扣便没有了依据。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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