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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维权难受关注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迫在眉睫

白龙 邹少欢

http://news.qm120.com2011-03-31 10:34:39 来源:全民健康网

  目前,法律对职业病设定的准入标准,是者难的重要制度因素。

  首先,职业病诊断机构太少,申请职业病诊断书的申请者不得不长途奔波到指定的地点;第二,准备的材料过于复杂,必须准备的材料却往往得不到用人单位的配合,花费时间长、费用大;第三,等待诊断结论的时间过长,平均为34天,而在等待期间劳动者要多付出更多的住宿费、生活费等,其原本拮据的生活更不堪重负;第四,职业病诊断遇到困难后,无法找到真正的监管主体,法律上无规定;第五,以上程序完结之后,方可进入工伤处理程序,而在拿到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又要经过几十天甚至上百天的等待;第六,很多患者因不了解各项程序的时限或因为看病无法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很可能因过期而不被受理;第七,所获赔偿费用过低。

  筑起职业病的“防火墙”

  已列入国家立法计划,各地正积极探索积累经验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东丽区区委书记张有会建议,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实行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政府执法监管、职工群众监督的综合管理体制,增加职业病诊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相关内容,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全部材料,用人单位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的,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作出诊断。

  目前,一些地方也正在为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积极探索积累经验。2010年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虑到职业病具有较长的潜伏期,通知规定退休后查出职业病的,可享受工伤待遇;广东省佛山市卫生局也于2010年底对全市722家企业进行职业病监督检查,发现违法企业199家,对其中101家企业处以警告或罚款处罚,并采取措施加大科技力度控制职业病发生。

  对于未来职业病问题的解决之道,卫生部部长坦言,“要加大企业作为责任主体的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各个部门不仅是各负其责,而且要加强工作的协调力度。”

  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指出,首先,企业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落实按法律规定应该提供的保护用具、达到法律规定的安全卫生条件;二是政府应当履行执法主体的责任,推动法律的落实,监督企业落实到位;三是职工也应当增强这方面的意识,规范操作。

  令人欣慰的是,修订职业病防治法已列入立法日程。3月1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明确指出,今年要修改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工作正在进行当中,有关问题将在修改当中给予解决。

  我们期待,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将简化相关程序,明确各方责任,从而真正为所有劳动者筑起职业病的“防火墙”,同时为职业病的敞开大门。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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