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谁造成了劳动者的职业病
佚名
http://news.qm120.com2014-04-09 15:34:47 来源:全民健康网
据全国的职业病报告,截至2005年年底,已累计诊断出665043例的职业病,其中各种尘肺病有606891例,已死亡143139例,病死的机率达24%。此外,随着各种新材料、新工艺的引进和使用,出现了严重职业中毒。1991-2005年累计发生急性中毒21015例、慢性中毒15847例。如不采取有效措施,今后将有大批职业病病人出现,因职业病死亡、致残、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人数也将不断增加,其危害程度远远高于生产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
百姓眼光 对职业病了解并不多希望有安全生产环境唐大瑞(深圳某企业工人):我们经常加班,病了都不敢说,怕扣工钱。以前听说过职业病,在报纸上看到过报道。不知道我们长年累月加班,最后病了是不是属于职业病?不知道企业会不会不问清楚就开除我们,也不知道有没有人管?
陈兵(北京建筑工人):我们每天都吃灰,有时候呛得不行。另外,一出工就是一整天,喝水比较少。我们一起来的一个老乡,过年回家检查身体,查出了有尘肺病,今年就没来了。另外,因为每天喝水少,一些工友多有结石病。工作环境就是这样,没办法,只是希望我们的情况能引起重视。政府声音 卫生部重视不够
需多部门同努力
高强(卫生部部长):我国的职业病危害已经成为突出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现有约1600万家企业存在着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受不同程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总数约2亿人。出现这些问题与政府部门执法不严、监督不力,有些企业生产水平不高、技术设备落后等有关,但更重要的是有些企业法制观念淡薄,社会责任感不强,缺乏维护职工健康的强烈意识。企业既享受着与业务有关的民事权利,也承担着相应的民事义务。这种义务不仅表现在发展生产、照章纳税上,还表现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安全上。对于职业病防治,这几年卫生部重视不够。要做好职业病的防治,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其中涉及的生产单位的设施条件,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涉及职工健康体检以及职业病发生后的紧急救治,由卫生部负责,但也涉及其它部门。
委员点评 强化政府职业卫生责任理顺职业卫生监管职能纪明波(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原书记处书记):首先在全国层面,应建立事权专一、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工作机制,纠正多头执法、管理混乱的局面。必须强化各级政府职业卫生责任,将职业卫生工作和职业危害情况列入政绩考核。各级政府要重视行业安全卫生管理,切实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不断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制,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就业安全与劳动保护环境,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各级工会要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监督企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检查,以便及早发现、及时治疗。
蔡世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研究员):建议国务院尽快组织召开全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理顺职业卫生的监管职能,严格依法行政,把划转到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职能划回卫生部,解决“都管都不管”的问题,扭转职业卫生监管缺位、错位、脱节的混乱局面。
建立职业病防治专项资金,加大职业病防治的经费投入。由国务院决定,建立地方政府对本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总指导负责制,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的目标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特别是县、区一级的技术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加快其机构的认定速度,充分发挥企业或行业职业病防治机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