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手足口病要注意清洁消毒 尽量作个“独行侠”
http://news.qm120.com2009-04-03 17:03:48 来源:全民健康网
手足口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由肠道病毒71型(EV71)和A组柯萨奇病毒(CoxA)、埃可病毒(Echo)等多种肠道病毒引起。以5岁以下儿童发病为主,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个别患者可出现并发症,甚至发生死亡。
手足口病潜伏期一般为3~7d,通常3~4天,无明显前驱症状,皮疹于发病当天或第二天出现,主要见于手指或足趾掌面,指甲周围、足跟边缘等;可见于口腔两颊内、手掌、足底、臀部等。斑丘疹在5d左右由红变暗,然后消退;疱疹一般不破溃,不痛、不痒、可于2~4天后吸收、干燥、结痂,不留瘢痕。
手足口病的传染源是患者和隐性感染者,该病可通过日常接触、空气飞沫、水源等方式传播,且人群普遍易感。受感染后可获得免疫力,但病毒各型之间无交叉免疫。
手足口病毒对紫外线,干燥敏感,用含氯制剂(次),各种氧化剂(高锰酸钾,漂等)、甲醛、碘酒均可灭活,加热50℃也可灭活。主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包括:改善卫生习惯,减少和患儿的接触,出现症状及时就诊并报告。
具体防控措施包括:勤洗手,包括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保清洁,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餐具及毛巾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托幼机构、学校、医疗单位等场所应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玩具、餐具、生活用品等经常消毒;勤通风,晒太阳,居室、教室和宿舍等要经常通风,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吃熟食,喝开水,以避免从污染的食物和水中感染手足口病。
发现手足口患儿后不必惊慌,可以将患儿送到医疗机构诊治,必要时关闭托幼机构和学校的相应班级甚至闭园。患病儿童居家或住院隔离、治疗,建议期限为症状出现后2周且症状消失,或症状消退后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