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网络成瘾”暂不定义
http://news.qm120.com2009-11-05 09:20:50 来源:全民健康网
本报讯 (记者曹 政 杨杰松)11月4日,卫生部网站公布《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指导》征求意见稿,将未成年网络使用者分为正常和不当两类。对于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网络成瘾”,征求意见稿未作出明确界定。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网瘾”定义仍在研究中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网络使用不当者中,情况最严重的上网者会因为沉迷于网络,出现社会功能严重受损的表现,包括不能正常学习和生活,身体发育和健康受损,与周围往困难等。未成年人是否存在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情况,需由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判断。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精神卫生处有关负责人说,上述标准只是对未成年人网络使用不当导致社会功能受损的症状描述,并非针对“网络成瘾”作出的界定。卫生部仍在组织专家对“网络成瘾”进行调查和研究。
严禁对网络不当使用者开展损毁性外科手术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网络使用不当的人群,专家提倡采用综合的心理社会干预措施,开展规范的心理指导、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实施干预的应为受过专业训练的合格人员。网络使用不当者中伴发明显焦虑、抑郁、强迫等精神症状的个体,应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诊断,并依照有关临床诊疗规范进行对症治疗。严禁对网络不当使用者开展损毁性外科手术。
什么情况下应向专业机构求助 征求意见稿提醒,对因上网造成社会功能受损并符合以下情况的未成年人,家庭和学校应主动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寻求帮助:对上网有强烈的渴望或冲动;经常想着与上网有关的事;多次隐瞒上网的真实时间和费用;自己曾经努力想控制、减少或停止上网,但没成功;若几天不上网,就会出现烦躁不安、焦虑、易怒和厌烦等症状;尽管知道上网有可能产生或加重原有的躯体或心理问题,仍然继续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