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改:大型公立医院仍坚持公益性
http://news.qm120.com2009-04-08 09:13:28 来源:全民健康网
●打造“1560”就医圈,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完善医师培养机制,不断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
●深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
●实施基于市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工程,让广大市民共享卫生信息化成果
《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出台。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昨天上午表示,上海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医改方案,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从我国国情和上海市情出发,强化政府责任,健全服务体系,创新机制体制,努力解决好医药卫生领域中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健全覆盖全体市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确保卫生服务能力和市民健康水平持续改善提高,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目前,市发改委、卫生、财政、医保等部门已开展上海医改的有关调研。方案初步形成后,还将广泛听取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本版部分内容引用新华社)
公立医院特需服务比例设上限
“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7日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中的规定。
近年来,一些公立医院过多设置一些VIP高级病房、特需门诊等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引起社会争议。对此,业内人士指出,限定公立医院设置过多的特需服务,是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一项举措,也有利于充分利用紧缺的公共医疗资源为老百姓提供服务。
为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缓解老百姓看病就医难题,《实施方案》还明确要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两个渠道。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上予以倾斜。
《实施方案》指出,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价格。
鼓励医学院学生郊区工作
新医改方案提出,将在大医院建立大规模的住院医师培训制度。卫生部部长说,这将是一个走出人才困境的“牵牛鼻”之举。更多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大医院经过正规培训后,可以下到基层工作。
记者了解到,2008年底,作为上海市政府三年实事工程“1000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改造”项目全面完成,郊区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将100%覆盖全市。按照规定,新建卫生室必须至少有3名医生,他们都是持有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师执业资格。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说,为解决农民掏得起口袋、看得起病的难题,上海市新农合制度在郊区乡镇、行政村的覆盖率已经达到了100%。
目前,市卫生局正鼓励一些医学院学生在远郊医院安心工作,这些学生在住房、晋升和工作待遇等,都有非常具体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