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应力破潜规则 专家:必要时可升为国家法律
http://news.qm120.com2009-08-14 09:47:56 来源:全民健康网
在与院方交涉的过程中,林女士得知,在施行手术之前,妇产科主任已经查明了她的病情,并指示主治大夫,“患者年龄不大,子宫肌瘤又属于危害不大的疾病,因此,没有进行手术的必要”。但是等妇产科主任离开后,主治大夫硬是将林女士弄上了手术台。
在与院方交涉了几天后,林女士被告知,“施行手术的主治大夫已经离开医院,下落不明,初步断定系主动与医院脱离关系,因此,医院没有义务承担此次手术造成的后果”。
手术后,林女士经常尿血,十分痛苦。再次与院方交涉后,对方同意免费为林女士治愈手术后遗症。
有业内人士透露,医院之所以难以遏制“开大处方、动大手术”的冲动,是因为其背后缠绕着一条由串联起来的长长的利益链条。
为了治理医疗腐败,降低药价,自2000年开始,各地医院开始实行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招标制度。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时间的推移,招标在一些地方开始变味,在医药代表、各大医院以及部分专家的“互助”下,集中采购招标成为抬高药价、集体寻租的腐败平台。其最后的结果是,让患者背负沉重的负担。
一位医药代表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说,药品进医院,从招标专家组到医院的院长、分管副院长,从药房主任(或药剂科长)到处方医生,甚至统计员、会计,“处处都得花钱”。而这些费用最终都要患者买单。
一家医院的专家向记者透露:在同类药中,医院领导往往倾向于招进那些价格昂贵的新品种药,因为“新药”附带着高额的回扣。“在医药集中采购招标之前,院领导便位居药品消费利益链的最高端;实行招标之后,这样的格局没有太大变化。”
“院领导如果需要招标药品,他就会在有关药品展销会露面,并把生产这种药品的厂家全部邀请过来。这时,院领导往往会给各厂的医药代表‘相面’,他要观察、感受哪些人更面善一些、更可靠一些。价格不是问题,质量也不是问题。如果他感觉这个医药代表靠不住,即使送再多的钱也会被他拒之门外。而一旦他接了药商方面的钱财,就立即成了利益共同体。”这位专家说。
除了院领导外,普通医生也想从药品招标中“分一杯羹”。
“哪怕一个品质优良的大夫,要抵挡‘新药’回扣的诱惑、给陌生人开廉价药,也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一位医生告诉记者。
采访中,这位医生的话得到了多次印证。不止一位医生向记者抱怨:人家搞医药批发和招标的,买豪宅,购别墅,而我们开处方拿点小回扣,又算得了什么呢?
上述医生还向记者道出了医院内部一个颇具讽刺意味的招标:同类药品中要招上一种的,它是为院里职工及亲朋好友们准备的。所以,治疗同样病症的药,医院里既有价格低廉、药效稳定、毒副作用清晰的“老药”,又有昂贵的“新药”。它们价格的差别往往是几倍甚至几十倍。而前者,与普通患者是无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