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资讯
  • 医院
热门推荐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频道 >> 新闻专题 >> 医改 >> 正文

江西省三成基层医疗机构年底前实现卖药不加价

http://news.qm120.com2009-08-20 17:01:54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医改

  老百姓期待已久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18日终于亮相了。这一基本药物目录的公布将对我省市民带来哪些实惠?19日,记者采访省卫生厅药政处负责人了解到,年底前我省三成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售药“不加价”,市民将能买到更多更便宜的药品。

  避孕药艾滋病用药均纳入目录

  记者19日来到省卫生厅药政处办公室看到,一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正在办公桌上。在基本药物目录里,中、西药并重。在列出的102种中药里,有很多常用药,如藿香正气水、十滴水、银翘解毒丸等都在其中。化学药品部分共有205种药,既有治疗消化、感冒的常见药,也有麻醉药、治疗艾滋病药品,甚至包括避孕药。

  全省三成基层医疗机构零差价售药

  记者了解到,我省已发出通知,今年年底前,全省30%政府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这些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是指村卫生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今年的用药范围主要是向基层倾斜。同时,对于大医院,今年将尽量引导其使用基本目录中的药物,至于具体比例是多少,目前还在制订相关方案。”省卫生厅药政处副处长贾立明称。

  基本目录药物由政府统一定价

  省卫生厅药政处副处长贾立明告诉记者,基本药物目录全部纳入医保。例如,板蓝根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后,患者凡是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覆盖的医院购药,能享受到所有厂家生产的板蓝根“不加价”销售,这就是说报销范围更大了。而且,基本药物目录里的药比非目录里的药报销比例更高。

  据了解,我省有关部门正研究制定江西省基本药物招投标管理办法,基本药物实行全省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纳入目录的药,全部由政府统一定价。

  另外,省卫生厅正会同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制定基本药物定价和医保报销政策,确定不同规模、不同层级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记者彭桂红、实习生郑婷

  随着健康意识的增强,人们越来越关注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健康问题,诸如食品安全,医疗保障,医药信息等,健康的生活应从了解信息开始![[更多精彩健康资讯请进入:新闻频道]]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网友关心话题
{/cms:showcontent}
医改是医疗体制改革的简称。备受关注的《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经4月6日新华社发布。新医改共分六个部分,包括: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