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新举措七大亮点
http://news.qm120.com2009-08-22 15:18:16 来源:全民健康网
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开展门诊统筹工作,对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用(8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按医疗机构级别、缴费档次分别报销30%、35%、40%。
大力发展补充医疗保险。调整大额医疗费救助办法和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办法,推进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充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
医保结算模式探索新途径
亮点:社区看病按病种付费,医疗救助对象医药费一站式报销。
进一步改革结算方式,完善总额预付制,合理制定医院预付标准。缩短医保结算周期。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预付制改革,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方式。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推进定点医疗机构诚信管理等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信息系统联网,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和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刷卡结算。
建立全市统筹、城乡一体、统一经办管理、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城乡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特困救助家庭人员等医疗救助对象医药费一站式报销。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减轻患者负担
亮点: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要点》提出,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订我市基本药物目录实施方案,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基本药物报销机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进一步落实我市实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意见,建立统一的市级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和平台,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通过集中采购,确定统一采购价格(包含配送费用),建立生产、供应保障机制。
在市内六区和滨海三区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加成费用通过医疗保险支付和财政投入给予补偿。
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对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实行全覆盖抽验,基本药物品种抽验达到百分之百,并加大市场流通药品监督抽验的力度。加强对执、从业药师的培训及监督管理。允许并保证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品。
基层医疗卫生水平越来越高
亮点:每个涉农区县都将有三级医院。
《要点》提出,要搞好区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改扩建塘沽区、东丽区、西青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和宁河县等区(县)级医院,加快实现每一个涉农区县都有一所三级医院的目标。建设宝坻区、武清区和塘沽区等中医医院。支持2所乡镇中心卫生院扩大能力、完善条件和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完成一批村卫生室达标建设。
制定并启动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规划和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规划。新建、扩建市安定医院和塘沽区安定医院。推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标建设工作。加强基层卫生监督网底建设,在每个卫生院设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由市政府出资,年内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420人,乡村医生学历教育260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550人,妇幼保健医生规范化培训50人。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经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后到乡镇卫生机构工作,依照相关政策享受中级、副高级职称工资待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亮点:扩大免疫规划,免费接种的常规免疫规划疫苗达到11种,预防12种传染病。
《要点》提出,落实民心工程目标任务,无偿向全体市民提供18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妇女儿童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重点人群进行叶酸水平监测、补服和健康教育。扩大乳腺癌、宫颈癌筛查覆盖率。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免费接种的常规免疫规划疫苗达到11种,预防12种传染病,接种率达到95%以上。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0元以上。
落实市政府确定的医疗卫生改革八项政策,对具有公共卫生职能的医院人员工资给予定额补助。对承担应急救治任务的医院给予专项补助。研究制订市和区县对所属公立医疗机构在编人员“四险”补助的具体办法。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亮点:公立医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
《要点》提出,制定本市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进一步搞好我市第五中心医院改革试点,总结经验和做法。抓紧研究公立医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等问题。建立全市统一的医院成本核算制度和运营管理制度。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监督考核办法,对市属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费用控制等进行综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