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设置规划将突出精细化管理
http://news.qm120.com2009-08-28 10:09:19 来源:全民健康网
卫生部日前就《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09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医政处征求意见。该新版《指导原则》突出精细化管理和保障医疗安全要求,新增了必需护士数、医疗技术和医疗设备配置、专科床位与人口的比例等指标;提出根据当地临床用血情况,在县级医院规划设置区域储血点。
新版《指导原则》强调,新增和现有的功能相同、相近的医疗机构应有适当的间距。与1994年颁布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相比,新版《指导原则》更关注对医疗机构的布局和设置,新增了医疗技术和医疗设备的配置要求,提出应根据医疗服务需求、疾病谱及疑难危重并发病情况和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执行临床医疗技术准入;应根据现有大型设备资源利用情况,结合当地医疗需求及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大型设备配置数量。卫生部医政司相关人员告诉记者,这样能够保证不同区域患者公平地享有水平相似的医疗卫生服务,还能避免医疗机构重复设置、医疗设备重复引入造成的资源浪费,有利于医疗系统整体功能的发挥。
卫生部医政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的相关规定只对每千人口医师数及床位数有要求。针对目前不同专科床位数分布不均的现状,新版《指导原则》结合国内外经验,首次提出了专科医院床位和综合医院中的专科病房参考床位比,提出各科专科床位可参照1张/千人口计。
针对现有医疗资源调整面临的困难,新版《指导原则》强调,医疗资源利用率低的医疗机构要适当缩小规模,或与其他医疗机构进行重组和调整;医疗机构扩大规模时应当考虑床位利用率、平均住院日等情况。
新版《指导原则》还首次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作出了明确系统的界定。卫生部将对各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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