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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药房托管”存废博弈

http://news.qm120.com2009-09-28 10:23:23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医改

  汪言安

  曾被业界称为“医改急先锋”的一次试点,并在地方政府全力推行下,覆盖了全南京市200家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药房托管”模式,如今走到了存与废的边缘。

  一个广受关注的医改试点样本,缘何在短短几年内有此命运转折?为此本报记者专程来到南京进行调查。

  存废悬疑

  9月22日下午5点,由于病人渐少,南京白下区一家二级医院门诊药房里有了短时的清闲,主管药师闫晨宇和同事们又聊起了“药房托管”的话题。

  “我们又要面临命运的转折点了,虽然看起来没有什么太大变化,但是内心真的有些恐慌和不爽。”闫晨宇边整理着手中的处方单边说。

  2006年5月,在南京市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推动下,这家医院的药房正式纳入“药房托管”平台,也就是将药房的经营权、管理权交给托管药房的医药商业公司,过去由医院直接获得的药品收入开始由托管的商业公司支付。

  一开始闫晨宇和同事就对这种模式表示担忧,担心医院药房被剥离出去成为一个社会性公司之后,他们的公立医院职工身份、待遇和社会福利也会就此被剥离。

  后来,政府主管部门出台了“四不变”承诺,即医院的药品经营性收益占比不变、医院药房人员人均收益不变、药品物流监管主体不变、药房人员劳动关系、身份不变。承诺之下,闫晨宇和同事最终接受了药房托管的事实,与此同时,南京市陆陆续续有150多家二级及以下的医疗机构相继开始实行“药房托管”。

  3年时间过去了,闫晨宇依旧在药房做着一名药师的工作,实际上,他和同事们并没有感觉到与托管前有多大的变化。

  8月27日,江苏省卫生厅正式发布了《江苏省2009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公告》,在这份公告中,首次表示将在江苏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这相当于把江苏省以前分散在各市的药品集中采购权统一到省一级。

  江苏省新的药品采购新政一出,一些曾经反对施行“药房托管”的研究者和业界人士,随即指出“药房托管”模式就已经违背了新政的原则了,因此提出“必须终结”。

  闫晨宇认为,一旦这种模式终结,他们将面临两种命运选择,一是走回头路,医院收回药房的经营权和管理权;另一条路就是省里重新搭建医院药房经营管理的平台,管理对象则由托管的商业企业转换成另一个机构。

  “我们绝大部分医院药房的工作人员还是希望重新回到医院的怀抱,”闫晨宇坦陈,“大家对自己的身份都很在意。”

  反对“药房托管”模式者还认为,目前的模式与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公立医院改革方向存在相悖的地方。如新医改方案中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方向是取消药品加成。“药房托管”模式下医院药房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托管公司南京医药按约定支付药房收益的一定比例分成给医院,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这一分成的实际比例达到了35%甚至更高,这其实也就是变相的药品加成。

  另外,新医改方案中提出,在未来三年,基本药物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由国家统一定价、集中采购,并实施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由政府指定统一的配送商。基本药物在基层销售遵循零差率原则,而南京“药房托管”目前涉及200家二级以下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并不是施行零差率销售。

  作为“药房托管”模式试点的唯一医药物流企业——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医药)副总裁何金耿并不认同上述说法。何是南京医药方面具体执行药房托管政策的负责人。9月22日上午,何金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没有任何迹象显示要终结药房托管模式,我们与相关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也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何金耿说:“我个人认为,目前外界关于药房托管模式违背医改大方向的说法是不能让人信服的,实在找不到要就此终结药房托管模式的理由,相反,我认为现有的模式不仅不与医改和药品购销政策方向矛盾,反而是对现有药品招标政策的一种深化,而且还对完善现有医疗机构药品供应链管理产生积极的影响,也是在国家对公立医院投入不足情况下的一种现实选择。”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有关人士也透露,拟定中的有关方案,确有考虑将各地级市已有药品集中采购系统,统一整合到省级平台之下,包括南京市正在试行的药房托管平台。但相关政府部门都未证实“药房托管模式”将终结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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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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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是医疗体制改革的简称。备受关注的《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经4月6日新华社发布。新医改共分六个部分,包括: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