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拟设“医调委” 调解医患纠纷不收取费用
http://news.qm120.com2009-09-30 17:14:38 来源:全民健康网
本报讯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29日,成都市公布《成都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根据该意见稿,成都市以及区(市)县拟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就医患双方对医疗、护理行为和结果及其原因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展开调解。“医调委”应依法向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备案,调解医患纠纷不收取费用。
依据意见稿,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启动医疗纠纷处置预案,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医疗机构专用接待场所进行。患方来院人数在5人以上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名;公安机关接到关于医疗纠纷的报警后,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患方拒绝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劝说无效的,现场处置民警可以依法处理尸体。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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