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资讯
  • 医院
热门推荐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频道 >> 新闻专题 >> 医改 >> 正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医保药品目录本月启用

http://news.qm120.com2009-12-01 09:50:39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医改

  本报讯 昨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09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并明确规定“要按照药品通用名称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不得按商品名进行限定”。

  根据“要按照药品通用名称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不得按商品名进行限定”的规定,使得《药品目录》内同样通用名的药品,即使商品名不同,也都能按规定得到报销了。

  同时,《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品已全部列入《药品目录》甲类药品。统筹地区对于甲类药品,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全额给付,不得再另行设定个人自付比例。对于乙类药品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京华时报供稿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网友关心话题
{/cms:showcontent}
医改是医疗体制改革的简称。备受关注的《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经4月6日新华社发布。新医改共分六个部分,包括: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