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须建激励机制
http://news.qm120.com2010-03-12 16:11:29 来源:全民健康网
“原本美好的乐章,刚实施就出现了杂音。”这是农工民主党中央提案《科学制定国家药物政策迫在眉睫》中的一句话。截至目前,全国有近1/3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已出现不容忽视的问题。
中央财政应切实给予大力支持
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宁波市副市长成岳冲发现各方都有担忧:县级政府主要担忧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可能导致财政压力加大;即将实施的绩效工资改革,会对医院内部的原分配格局带来较大冲击。医院担忧政府保障不到位或不足额,会影响基层医护人员的收入水平。患者担忧的是,会不会出现其他收费项目,导致实际负担难减轻。
农工民主党中央的提案指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应该是促进全社会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药费负担。如果没有多方、多渠道尤其是中央财政给予大力支持,想要达到上述目标将会很难。
基本药物增补应有统一评价标准
农工民主党中央的提案指出,基本药物遴选过程也存在问题。
首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还需查漏补缺。尽管该目录基本覆盖了日常所需,但目前公布的基本药物数量偏少,而且有不少遗漏。比如,乙肝患者在我国为数众多,但是抗乙肝病毒的药物并没有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当中;目录中适合婴幼儿的药物很少,精神疾病类的药物也比较少。
其次,省级基本药物目录增补工作太随意。根据医改方案,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期,省级政府可以增补非目录品种。但是,初期到底是多长一个时间段,没有明确。此外,各省在增补目录时表现为“百花齐放”。虽说由于疾病谱、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用药习惯存在差异,“百花齐放”难以避免,但是疾病流行到什么程度该增补药物、什么样的药品合适增补进入目录,却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和遴选细则,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制度的严肃性。建议国家尽快制定省级增补非目录药品的种类、数量、使用比例、报销比例等方面的指导原则,以更明确地指导地方政策的制定与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