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流”疫苗接种叫停机制建立
http://news.qm120.com2009-09-24 09:24:51 来源:全民健康网
本报讯 我国已明确建立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的叫停机制。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率高于预期或呈明显聚集性分布,出现格林巴利综合征及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患,发生死亡、残疾等严重事件,发生群体性反应或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时,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通报县级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并作出暂停相关疫苗接种的决定,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这是卫生部9月23日发布的《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透露的信息。
卫生部规定,在接到报告后,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由流行病学、免疫规划、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临床等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资料进行调查论证。对于不能排除疫苗质量问题,或异常反应发生率明显高于预期,或无法得出结论的,应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叫停接种的建议,并向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对于认定为预防接种实施差错及偶合症或心因性反应的,应及时撤销暂停,并妥善处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省级专家组对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调查论证,并作出叫停接种或撤销暂停接种的决定。处理结果应及时向卫生部报告,同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卫生部视情况将有关疫苗接种叫停信息向全国通报,并组织专家对各地调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据悉,现在应用的“甲流”疫苗为裂解疫苗,其成分无感染性,不会引起“甲流”。我国和其他国家目前还没有接种“甲流”疫苗的严重不良反应和罕见不良反应的资料。专家推测,接种“甲流”疫苗的严重不良反应与接种季节性流感疫苗相近。(卫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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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流”疫苗与季节性流感疫苗能否同时接种?
世卫组织与美国免疫咨询委员会认为,“甲流”疫苗与季节性流感疫苗可以同时接种,接种要在不同部位。但由于目前国内外尚无两种疫苗同时接种后的临床试验数据,专家建议,如果需要接种两种疫苗,应至少间隔14天。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是否可以接种“甲流”疫苗?
尽管世卫组织和美国疾控中心都将孕妇列为高度优先的重点接种人群,但我国目前尚未将孕妇列为接种对象。主要是目前缺乏孕妇接种“甲流”疫苗的临床试验资料,孕妇接种“甲流”疫苗的风险性不确定,同时,我国一直将孕妇列为季节性流感疫苗禁忌人群。对于哺乳期妇女,目前尚无人类接种此疫苗后是否进入乳汁的相关研究数据,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再作决定。
卫生部将密切关注国内外疫苗临床试验的进展,适时组织专家论证,提出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疫苗使用策略。
有基础性慢性疾病患者可否接种“甲流”疫苗?
有明显基础性疾病患者,特别是有呼吸道和心脑血管性疾病等慢性病的个体,应作为“甲流”疫苗重点接种对象,但患有严重慢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的,则不宜接种疫苗。所以,慢性病患者要考虑当地流感疫情的严重性、患病的严重程度和接种的风险性,咨询当地临床医生或接种人员后再作决定。
(摘编自《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知识答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