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3流感为甲流 若治疗费用不足医院先垫付
http://news.qm120.com2009-11-27 09:21:40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全力抢救甲流危重症病例
治疗费用不足 医院先垫
疫情动态
我省2/3流感为甲流
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截至11月15日,全球累计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526060例,记录死亡病例6770例。
卫生部报告:截至11月22日,国内累计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78893例,重症病例979例,死亡病例104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占流感病例的比例为89.8%。
省卫生厅报告:截至11月22日,我省累计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667例,重症病例35例,死亡病例2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占流感病例的比例为66.47%。
医学专家提示广大群众,目前疫情仍在发展,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出门或到人群聚集场所,要戴口罩。
防控措施
重症病例第一时间用达菲
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要立即行动起来,全面进入应急状态,充分做好应对甲流高峰的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要不惜一切代价,全力以赴开展危重症病例的抢救,治疗费用不足部分,先由医院垫付,同级财政负责解决,绝不允许因为费用问题耽误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
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特别是重症病例,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使用达菲,同时对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诊断病例要做到及早使用。
立即组建专家组指导救治
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立即组建医院专家组、区域专家组和省级专家组,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级专家组在指导救治的重要作用。
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原则上采取就地、就近治疗的措施,不具备重症与危重病例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要及时将病例转动到具备条件的医院;病情不适家转诊时,市州卫生行政部门或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就地进行积极救治。
多学科关注重症病例识别
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要加强重症与危重病例的早期识别,重点关注重症医学科、呼吸科、感染科、儿科、产科、心内科、神经内科、血液科等科室出现的伴有流感样症状的高危人群,对其中的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医疗机构要尽早采取抗病毒治疗等有针对性的医疗措施。要关注患者的基础病情,对长期患病,近期又感染甲型流感的患者要高度重视,及早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开展医疗救治。
重症病例实行日报告、零报告
目前,各地确诊病例不断增多,重症病例不断出现。我省要求各地信息报送要做到准时、准确,真实,对危重病例、死亡病例要即时即报,确保医疗救治信息畅通、高效,对于信息报送不及时的,要在全省通报。对辖区重症、危重病例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本报记者 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