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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拟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http://news.qm120.com2009-07-06 17:47:26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新闻快报

  医闹缘何成为常态

  永安市卫生局提供的一份分析报告称,目前该市医疗纠纷已由偶发性事件演变为常发性事件,由单一冲突发展到群体性暴力冲突,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事件也有增无减。据统计,2005年5起、2006年15起、2007年20起、2008年47起、2009年1-3月份15起,呈显著上升趋势。从2008年初以来,仅三明市第二医院和永安市立医院发生的医疗纠纷就达53起,赔偿高达250.41万元(其中三明市第二医院35起,赔偿196.5万元,永安市立医院18起,赔偿53.91万元)。其中申请医疗事故鉴定5起,提起司法诉讼的没有一起。

  表面上看,大部分医疗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事实上,其中有部分名义上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而实际上是患者及其家属采用一些非正常手段胁迫医院和政府,以谋取高额经济赔偿。

  此间人士分析认为,“医闹”之所以愈演愈烈,有多方面原因:

  一是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闹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捷径。因为通过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司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不仅耗时长,而且即便得到赔偿(一般不超过10万元)也远不如以“胁迫协商”的方式赔得多。据永安市卫生局官员透露,当地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只有20%左右确认是医院的过错。也就是说,走医疗鉴定的路子,大多数情况下是赔不到钱的。

  二是“职业医闹”的介入,使得患者或家属动机不纯。在一些人看来,死了人医院就得赔钱,“大闹大赔,小闹小赔”。医院考虑到自身形象,采取息事宁人的做法,反而助长了医闹。

  三是政府有关部门对“医闹”事件处置不力。警察在现场往往只是维持秩序,扮演中间人的角色,对明显的违法行为不敢进行及时有效的制止,结果是为了稳定放弃法律原则,导致法律权威和政府权威的缺失。

  四是旧的医疗体制产生的以药养医,医疗服务市场化的现实,造成了“看病难、看病贵”,医疗行为被当成了买卖关系。一旦出现纠纷,患者就把所有的情绪发泄到医院和医生身上。

  五是医学属于经验科学,医学的发展、医生的技能远远滞后于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加上患者及家属对专业的医学知识不了解,对治疗效果的期望值过高,使得医疗服务也常常得不到满足。

  六是医院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一些医务人员在履行执业行为和职责的过程中因责任心不强以及医护人员水平问题,发生个人的疏忽、差错,并且在与患者沟通时态度生硬,导致患者不满。

  最终没有赢家

  此间受访的医务人员表示,“医闹”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医疗纠纷发生以后,患者及家属最常采取聚众围堵医院、医务人员,长时间停尸于病房,在医院设置灵堂等行为来胁迫医院,造成医院门口出现交通拥堵现象,影响其他患者正常就诊和医院的诊疗活动。

  二、医务人员产生“畏难”情绪。以往在本地医院可以进行治疗和解决的疾病,现在部分医务人员出于“自保”,不敢手术、不敢治疗,而不得不将病人转往上级医院,从而一定程度延误救治,并加重了患者的负担。据悉,三明市第二医院原则上不为7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实施手术。该院一位医生说,过去有1%的生还希望,我们就尽100%的努力;现在哪怕有20%的生还希望,我们也不敢接,而是建议患者转院。他们担心,长此以往,不但当地的医疗水平无法提高,同时造成医保费用的增加,也加重了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三、医务人员外流导致当地医疗水平下降。三明市第二医院近两年来引进的10名研究生大部分已经离开,该院一些医生不安心工作,已经在网上发布寻职信息。

  四、加剧了医患之间的不信任感。一些医生为避免误诊、漏诊,采取小病“大检查”,客观上增加患者医疗开支,使原本紧张的医患关系更加紧张。

  三明市第二医院党委副书记陈百禧告诉记者,过去医生都喜欢自己的孩子学医,子承父业。“今年高考,我们医院的医生都不让自己的孩子报医科大学了”。

  本报福州7月5日电

  医生要求立法保护行医权

  南平“医闹”事件让医卫界沸腾。一项最新的调查显示,96%的受访医生表示其所在医院发生过“医闹”,而且“医闹”已经严重影响到医生的职业行为。自我保护越来越成为医生行医时的第一原则,而不是“患者利益优先”的古训。同时,90%的受访医生呼吁尽快立法保护自己的行医权。

  调查由医生专业网站丁香园发起,题目是:“中国医生眼中的医闹”。参加该调查的医生为6287人,其中:以医院等级分,绝大多数来自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私人诊所或民营的不到100人;以医师职称分,大多数为住院医师和主治医师,医院行政/管理人员很少,仅42人。

  调查结果表明,医生们对“医闹”的定义比较宽泛,涉及以下行为的都被视为“医闹”:辱骂、拘禁、殴打医务人员;拒绝搬运尸体,在医院设灵堂、设置障碍阻碍患者就医;打砸医院财物、扰乱医院正常秩序;在诊疗室、医师办公室、医院领导办公室内滞留不走,影响医院正常工作。也有不少医生认为,提出巨额赔偿的也属“医闹”之列。

  在这种定义下,96%的受访医生表示其所供职的医院发生过“医闹”,而且在过去年3年中,本人遇到或身边同事遇到“医闹”的次数超过5次的医生比例高达53%。只有4%的受访医生称截至目前自己和“医闹”绝缘。

  调查显示,在当今的医疗环境下,一旦遇到非常危重的病人,即便是医院完全有条件救治的,实行“救人为先、立刻救治”的医生比例仅仅只有15%。这是一个历史的低点,也明显违背卫生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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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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